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这些污染项目涉及化工、煤矿、水泥、钢铁等行业的56家企业,治理内容包括噪声、烟尘、二氧化硫、废水处理等,对一些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设施要求停止运行,对部分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要求立即停产补办。
污染项目中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占43个。清水江是贵州省第二大江,流经我国重要的磷化工基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上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过量排放,清水江流域部分支流遭到污染,特别是磷、氟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着长江生态安全,并且危及到14个县(市)的人民群众健康。
为改善清水江流域水质,保障长江生态安全,贵州省政府要求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开磷集团剑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排水大户对生产废水进行治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最迟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流域其他限期治理项目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做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来源:新华网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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