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环评信息公开指南解读与实施观察
2014年1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开始施行,两江中心于2014年1月、2月先后发布了2期针对该指南的解读与实施观察。观察发布后,上海市环保局、北京市环保局、安徽省环保厅等环保部门积极同两江中心互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14年3月,两江中心发布了第三期观察。第三期观察除继续发布环保部及31个省级环保部门落实指南的情况外;还发布了115个地级市环保部门落实指南的情况。
第三期观察发现:环保部及31个省级环保部门,目前普遍能按指南要求多角度、全方位公开环评政府信息;但山东省环保厅、吉林省环保厅等少数省级环保部门仍然停滞不前。而119个城市环保部门落实指南情况总体不容乐观,超过1/4的城市环保部门在落实指南情况方面没有任何行动。
两江中心呼吁:省级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快、加大落实指南的行动步伐,在全力推进本部门环评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统筹、指导和监督下级环保部门正确、全面地执行指南相关规定。尚未全面公开、行动滞后的环保部门,特别是北方城市的环保部门,应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迎头赶上环评信息公开潮流,早日实现环评信息全面公开,认真落实指南规定,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共同把好环境保护的“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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