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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worm:浏览此帖需要威望 (2015-09-22 13:25) images/back.gif
明白了 等于是新系统下的 进化版”禁言“功能
那执法依据应该还是沿袭的
所以,楼主提出的申请应该不符合”执法依据“,再多人同意,管理团队也不能对楼主执行”删除用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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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初薰:对注销用户做个说明
济溪的志愿者管理团队除“管理员”系统权限用户外,没有相关的技术权限。后台的设置没有“注销用户”,只有删除用户。至于删除后的效果,我就不知道了。
另外,志愿者管理团队并没有执行“注销用户”或者“删除用户”的“执法条例”,济溪的“最高刑罚”是“ .. (2015-09-22 13:05) images/back.gif
我干过
删除了二百多个广告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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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worm:浏览此帖需要威望 (2015-09-22 14:38) images/back.gif
删帖有很多种方式
包括把自己的内容编辑掉
Fireworm:浏览此帖需要威望 (2015-09-22 14:38) images/back.gif
嗯 看来系统是改了很多
删帖的话,从管理团队的角度,也只能按照规定,删除“违背站规”的内容。这样看来属于“法律空缺”。站在网站管理的角度,增加新的“执法依据”,帮助用户删帖,是违背自身利益的。不过你们可以讨论,要不要开这个头。
如果我是楼主,我想要我发的内容不再被人阅读,我还是有很多合法的方法的。
收到,可以,我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