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zi 发表于 2007-6-13 00:18:05

吴天朦

无锡“水危机”引发一场“环保风暴”:当地一些企业因违法向太湖排污而遭到严肃查处或遭勒令停产整顿,无锡市辖下的宜兴市5位政府官员因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6月11日东方早报)

  在此次被处理的五名官员中,最大的官员是镇长,最小的官员是一位环保局下面监察大队下面一个中队的副中队长。问责如此之细,说明当地纪监部门查处的严肃认真。但是,轰动全国的无锡蓝藻事件,拿掉这几顶小官帽,有的还只是小风吹到,就能说是“环保风暴”?

  无锡市纪委、市监察局在通报中指出:“部分企业顶风违法排污,反映了少数领导、职能部门以及一些企业大局观念淡薄、环保意识缺失、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这里的“少数领导”难道就是指上述被处理的五名小官?以被处理的副中队长为例,正职中队长有没有责任?上面的大队长、分管局长、一把手局长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大家可能都记忆犹新,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引咎辞职的是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而不是其他分管副局长或基层小队长。这说明了随着“公务员法”的执行,问责制也在不断深入,对于失职或渎职官员的处理上更显理性。在环境污染事件中,如果只处理副职领导或基层官员,老百姓就要问,不为萝卜不拔菜,拔了菜,萝卜为什么出不来?

  再说了,因为出了蓝藻事件就掀起了一阵小小的“环保风暴”,几名官员受到了问责处理,那么,如果不是重大污染事件,会有这样的“问责风暴”吗?那些不在“风口浪尖”上的官员虽平安无事,但是否也同样存在对排污企业“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职”的情况呢?对于丢掉官帽的官员来说,到底是一种“自认倒霉”,还是有“双重标准”?

  拿几个小官是问的“风暴式问责”是不可取的,同时也是对法律本义的一种曲解,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官员问责制度也将越来越健全,越来越科学,越来越理性。只有依法强化日常的督查与问责,才能建立长效机制,遏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下一站天后 发表于 2007-6-13 00:38:26

赞同 拿几个小官是问的“风暴式问责”是不可取的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07-6-13 01:18:09

可是他们认为这样已经可以了
在他们眼中
环保只是小事
比镇长差远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吹掉几顶小官帽,也叫“环保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