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温节能,政府机关应作表率
国务院法制办3日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草案 》规定,国家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浪费能源,当然不是好事。国务院用条例的形式来“约束”空调温度,不能说考虑得不周详。但“糟蹋”空调度数,充分享受“反季节”气温的不只是“民用建筑”。某些政府机关该是空调第一耗能大户。拿盛夏季节来说,一些办公大楼里面,真叫凉爽啊!前几天,笔者因办事几次进出某机关,没想差点弄感冒了,外面骄阳似火,里面凉风飕飕。那空调温度弄得,不要说低于26摄氏度,低于20摄氏度都有了。难怪前阶段中央领导号召大家穿短袖上班了,就是考虑到节约能源,少开空调。其他带有国字号的企业、商场也跟政府机关一样,无关自己痛痒,空调费不是自己出,也是拼命开着。至于私人商铺、个人住宅,这个“条例”几乎失灵,恐怕不用你来强行控制,他自己就调节了。这不是“条例”在控制,而是口袋里的“钞票”在控制。
这部将要出台的“节能条例”,对公家人来说还是“首当其冲”。今后认真执行的话,不要说节约能源,从节约纳税人的钱来说,我们就举双手欢迎!只是建议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草案 》改成《公用建筑节能条例 草案 》,这样也许更准确一些。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