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机构办公照明换节能灯
我省政府机构加快落实节能减排。省政府节能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昨日称,下半年起,全省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单位将全面启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办公照明:年底前,全省政府机构办公建筑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除消防通道外)的普通照明控制开关全部更换成延时开关。中央空调:下半年在省直机关和各设区市分别选择一个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示范改造,2008年在全省政府机构中推广。要求采用节能清洗、风机水泵变频或更新关键设备、系统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机构中央空调系统电耗降低20%以上。
用水器具:下半年在全省政府机构开展用水器具节能改造,对各级政府机构办公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洗阀、水箱等用水器具进行全面更换,节水率达到20%。2009年全省政府机构全面完成改造。
公务用车:下半年至2008年,将组织各级政府机构公务车辆普查,实施定编管理,逐步压缩公务车辆配置规模,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车辆。超编超标准配备的公车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调剂使用和分类处理。还将逐步推广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实现油料消耗减少20%以上,维修费用减少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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