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29楼宁馨儿于2007-08-26 23:59发表的 :
为什么是搓板厂?
惩治偷窥,罚搓板啊
难道直接送西天
引用第427楼我不是马甲于2007-08-26 19:40发表的 :
看来有噱头哟
大家赶紧发挥一下聪明才智,写写醉侠野人和槐香姑娘的故事……
好呀,让你们随便写,写好了我给你们出版推广!
引用第431楼长安野人于2007-08-27 08:25发表的 :
好呀,让你们随便写,写好了我给你们出版推广!
有没有搞错?????
你们设计的野大侠座下有两弟子:一个是邪派首脑洪荒老怪(注意:是老怪),一个是三十年前一支狼毫...的绿野夏大.........可以想象!!!!!!弟子都那么老!那他们的师父呢??
拜托!想我槐香一妙龄女子,正值青春年少.....嘿嘿嘿......难道硬要我去做那翁帆第二!!!!...........
可以啊,野人死了财产都是你的了
现在流行这个!
引用第426楼长安野人于2007-08-26 19:30发表的 :
哦,原来如此呀!
野人,你要回重庆开旅行社?
呵呵呵.......我看我们还是联手做生意的好!你的旅行社就开在我家槐香酒楼傍,来往客人在我这里吃饱喝足后上你那儿住店....一条龙服务!!!!.....呵呵呵.......一个也跑不了!
引用第433楼kefodshen于2007-08-27 09:33发表的 :
可以啊,野人死了财产都是你的了
现在流行这个!
我不要财产!
只愿你们把野人写的年轻点!!!!!!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幸亏我当时写的时候留下伏笔……
野人有三大弟子,但是我始终只写了两个,难道第三个不能是个女的?
野人很神秘……神秘到我们不知道他多大了。师傅就一定要比徒弟老吗?我们要跳出这个思维定势……
温馨提示(志愿者参考书名):
《我与师傅的不论之恋》
《你可知有人在等你》
……
——槐香
《在道德与爱情的拐角处》
《逃得了现实,逃不了痛苦》
……
——野人
《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
《一起走过的日子》
《那些花儿》
《原来你也在这里》
……
——槐香AND野人
楼上的好经典,哈哈 野人躺在槐香树下喝酒
其实我们可以把这个故事接龙写成系列的
完全有搞头,只不过现在愿意参与的人很少……
耶,终于有点提神的东西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