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不大的站内轻微性侵权,主要为人身攻击和造谣诽谤两类,一一发帖太占地方,我构想就放在一起,跟贴好了。
下面的处理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范本,请其他站务继续完善这个形式。
也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
此外,站务处理相关侵权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如果网友发现有侵权行为没有被站务人员注意到,可以在本版面公开发帖向站务投诉,由站务人员酌情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公开发帖向仲裁组投诉。
请注意:站务人员全部为志愿人员,无法提供24小时及时响应,如果有处理不及时,可以多提醒而不是随意抱怨,否则我们将考虑将你发展入站务组专门处理投诉。
判定:轻微人身攻击
处理结果:删帖,通过短消息口头警告
内容:
(标题)站务警告:请勿采用人身攻击的方式处理问题
SharpShooter网友,感谢你的参与,请勿采用人身攻击的方式处理问题。已经删除你于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1468 的回帖。如果你对此站务处理结果不满。可以采用在站务版公开发帖的形式向本站仲裁组投诉。感谢您的合作和理解。
下面是引用SharpShooter于2005-05-16 17:58发表的:
我不想对上述问题说什么,我只想提醒黄某人,注意一下自己的嘴,不要以为自己资格老就可以随便贬低,侮辱别人。我劝你还是积点阴德吧。
恩,好!支持!
仲裁员在此
对于站务组的判定结果,如有不满或其他意见,可以向任何一个仲裁员申诉
24小时内一定有答复
多多用用论坛短消息功能
建议仲裁组申请一个公用信箱,任何一个仲裁回复都要保存底稿,留在邮箱的发件夹中,这样便于留档,同时也能够知道是谁接受了仲裁申请,谁在处理这件事情。这样一切都比较清楚的。
也行哦
但是为了不随便浪费网络资源,先等等大家的意见
重要的是仲裁组还没建立
55555555555
我的回复被删除了
我删的,发言不妥,哼哼。为了显示一下,反应速度快。现在算是通知啦。回头给你一颗水果糖算慰问吧。
呵呵,和哄小孩一样,别哭哟,等会给你糖吃!有点象做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