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11-11 23:05:42

企业社会责任部门苦于缺乏实权

据《绿色商业》(Business Green)报道,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出现,提升了企业社会责任官员的形象,带来了新的企业职位的出现,包括气候变化经理、碳管理顾问等。然而,一些专家认为,在公司未能赋予这些部门高于其他部门的权利时,它们也许反而牵制了环境保护的发展。环境咨询公司SustainAbility的副总裁Seb Beloe认为,这些部门缺乏实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一些公司里,由于企业社会责任部门的权力过于局限,一些环境拥护者和NGO甚至都不将其作为联系部门,而是直接与具有更高权利的其他部门联系。Peter Klein是CarbonView欧洲部的副总裁,他认为企业要想在环境保护上有所作为,可以赋予企业社会责任部门更高的权利,或者就是将其完全分散。“理想的情况是将环境主动分散于其他商业部门中去”,他评论道。许多人普遍认为每一个企业执行经理对绿色最佳行为都负有责任,同时他们也主张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职能在实现这个目标上仍然其主要作用。http://www.syntao.com/Page_Show.asp?Page_ID=5553

绿色阳光 发表于 2007-11-12 13:29:26

哎~
这些都是现实问题了! 实权又有多少人能够掌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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