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环保组织规模最大 各项活动应依法开展
日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现已发展至2768家,成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民间团体。作为国家环保最高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则希望环保民间组织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强化内部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希望,民间环保组织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活动的前提下,努力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真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代表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权益需求,依法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积极谋划环保活动,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组织的公信力,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周建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平台,推动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法制日报》2007-11-12
这则消息好象是年会的产物吧,不知道怎么现在才出现在<法制日报>上... 党报不怎么抢时效 哈哈, 希望各方面都越来越完善 这个是各个方面一起努力的结果
咱们也应该思考的问题啊,呵呵 肯定不能违法了啊!呵呵! 引用第5楼水滴石穿于2007-11-12 19:22发表的 :
肯定不能违法了啊!呵呵!
恩?
怎么说?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数量不代表质量 我们可以进行非对抗性合作 引用第8楼鸭梨于2007-11-13 10:33发表的 :
我们可以进行非对抗性合作
恩!
但是需要更多的"勇士"来参与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