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为国企分类定减排目标 实现工业节能25%,建筑节能18%
2007-11-14(记者 刘力敏)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河北省属国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确定,“十一五”期间,省属国企要确保完成与省、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实现工业节能25%,建筑节能18%,并力争提前完成。
按照企业的不同特点,河北省为钢铁、煤炭、医药化工、电力和其他企业制定了“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并确定钢铁、煤炭、电力、医药化工等企业为“重点型”企业,其他企业为“关注类”企业。其中,“重点型”企业将力争提前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相比2005年,钢铁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吨钢综合能耗下降13%;吨钢耗新水量下降3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粉尘排放量下降1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煤炭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煤炭采区回采率达到80%以上并进入国内先进水平;吨煤能耗下降13%。医药化工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3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电力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是: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万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3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其他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是:考核目标达到省的总体要求,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
据悉,为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河北省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实行问责制。
看完后不知道这是企业责任的体现还是政府的政策给这些企业的压力.... 两根针一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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