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或于明年3月成立
N东方早报本报讯 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订的权威人士12日透露,《能源法》目前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到11月份结束,等到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后,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示,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
设能源部“迫切”
上述权威人士还表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而在设立能源部之外,国家还将成立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
“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上述消息人士透露。
目前我国的能源主管机构非常分散,除了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以外,还有国家电监委、国家煤炭安监总局,以及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从行政级别上讲,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的境地,成立更高级别的能源主管机构势在必行。
管理功能多层面
据了解,新成立的能源部将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管理。此外,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也有部分行政职能与能源有关,但不会并入新设立的能源部。“国土资源部有三个司,矿产资源储量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探司,和能源的关系最大,但由于专业性非常强,应该不会直接划给能源部管辖。”
此外,消息灵通人士还透露,未来能源部的主管部门中,肯定包括现任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以及一些涉能部委的有关负责人。 唉,环境部都提了好多年了,照样没有实现,这次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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