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行20多年的免费购物袋在深圳遭遇“红灯”
新华社深圳11月21日专电(记者彭勇)自上世纪80年代初广东推出免费使用塑料袋后,到超市里买东西,顺手拿几个免费的塑料袋,回家之后装满垃圾扔掉,这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如今,这一延续近30年的行为模式在深圳却因环境保护的缘故遭遇了“红灯”,有被政府法规叫停的可能。超市免费提供塑料袋可能面临5万元的罚款
近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面向市民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在深圳市范围内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经营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未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商家,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是1994年颁布的首批特区立法之一,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不能与深圳的经济社会相适应,因此深圳市环保部门在2005年启动了修订程序,经过1年多的调研准备,今年7月份将修改草案送法制办审查。
至于要求有偿使用塑料袋的相关条款,主要是环保部门针对深圳的现实,并参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做法提出的。法制办对修改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后将其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为此,他们一方面在网上进行了全文公开,另一方面也发函到工商、物价等40多个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
“环保部门的出发点主要是因为塑料袋的危害太大了”。曾穗生为此提供了一组数据:在深圳,350多家大型商业网点一年使用的塑料购物袋保守估计有17.5亿个。这些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的塑料袋,对环境的影响却是触目惊心。“大部分塑料袋是不可降解的,除非等上200年自然界才有可能消化。”曾穗生说。
有关专家表示,深圳这种“有偿使用塑料袋”的尝试,对于以往强调教育消费者的思路而言,是一种创新。它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将塑料袋的成本摊进了消费者的购物行为中,将有效地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当消费者心疼塑料袋花的钱时,环保成本就会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解决塑料袋问题需要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
记者在深圳福田区万丰超市门前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那我以后用什么呢?”张女士听完记者的话后立即反问道,她说自己每天都会到超市里买菜,不给塑料袋都不知道该怎么把菜拿回去。在网络公司上班的曹先生则表示:“用纸袋我就觉得很好,可以回收,可以循环利用。”
一些网民也发出质疑:“为什么都要老百姓和商家买单,政府去哪儿了”“贸然全部叫停是否经过调查论证呢”“完全靠罚款是不是有懒政之嫌”……他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不应该简单采取罚款的措施,将责任完全推给社会,而应该投入更多的财政资金,鼓励社会少使用塑料袋或者使用替代环保产品。
天虹商场公关部经理徐秋华说,天虹商场从2003年起就已开始派送可降解塑料袋,尽管价格比普通的塑料袋高出一倍,但因为符合环保要求,天虹一直免费发放,目前还没有考虑对塑料袋进行收费。
“没有想到社会的反响那么强烈。”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说,很多深圳市民纷纷向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法制办已经收到30多封电子邮件,以及一些信函。绝大部分意见都坚决支持政府通过立法来改善环境的理念,对于立法的相关条文,他们也是抱着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出谋划策。
曾穗生说,深圳市民的态度令他们很感动,因此一定会予以积极回应。对于一些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办将与有关部门调查、论证,予以积极参考和吸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对于市民提出的应该发挥政府的作用,法制办将协同其他部门,积极行动,争取搞出一个配套的意见,为政府的鼓励扶持提供可操作的方法。
“只有社会形成了普遍共识,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一起努力,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曾穗生呼吁说,除了政府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外,市民的一些不良习惯也应该加以摒弃,比如尽量减少塑料袋的使用,“至少在买菜时可以少要一个塑料袋子”。 环保运动需要全民的理解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支持!!!! 强烈支持!环保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呵呵,偶就叫偶妈妈用尼龙袋,好看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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