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投诉泰福律师事务所田坤律师
一、事件起因
泰乐文化传播中心(以下简称“泰乐公益组织”)从成立到现在,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仅仅是收到他们不断发送的《泰乐公益组织简报》。接收到《简报》的信箱为我个人平时在环保活动中使用的信箱yerenzj@126.com。
2007年12月3日,我个人信箱同以前一样,陆续收到从天天<tailegongyi@yahoo.cn>和tailegongyi<tailegongyi@yahoo.com.cn>两个信箱收到《泰乐公益组织十一月简报》共计五封(下图):
http://www.gsean.org/forum/p_w_upload/Fid_32/32_11_97151dbf624c02c.jpg
在以往收到《泰乐公益组织简报》后我还看一下,后来每次发很多遍同样的邮件,并且文件又较大,内容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信息,仅仅是一些泰乐公益组织自身的活动新闻介绍,所以后来收到邮件后我都直接删除或者设置为垃圾邮件,但是还是能够收到。所以我决定告诉泰乐公益组织我不想收到他们的简报了,于是我在19:30直接给一直给我发邮件的这两个邮箱发送了一封邮件,要求不再给我发送邮件。内容如下:
最早收到你们的邮件还看了一下,到后面,你们的邮件我就只有自动设置为垃圾邮件了,因为你们发邮件不管收件人的感觉,你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搜集到我的联系方式,然后就一批一批的发送,也不知道删除重复的邮件地址,造成每次我都会收到你们发来的十来封同样内容的邮件,让我对你们越来越反感,甚至厌恶。希望你们将我的邮件地址从你们的对外宣传的联系人的列表中删除,否则我也将会每天给你们发垃圾邮件甚至病毒邮件。
给我发邮件的同时发送的其他地址大都我认识,都是我的一些朋友,你们给他们也是批量发送垃圾邮件过去。你们还是搞法律的,连这样笨的事情都做,比普通人更无法获得原谅。希望你们能够改变你们的一些宣传策略。
邮件发出后我还是不放心,担心他们不会处理,为了能够彻底不收到他们的电子简报,我就给他们简报的内容后面留下的联系人——泰乐文化传播中心的联系人安女士的手机(号码:13466581909)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男性,就将要求不在给我发邮件的意思给他们说了。电话中也陈述了我的理由和建议,但是遭到非常恶劣的谩骂。对此我就没有管。
一会,19:38我的基金会工作信箱(zhengjian@cepf.org.cn)收到田坤律师发过来的一封邮件,内容是:
你好:郑建,你所说的邮箱我们没有收到。
我在20:09给他回了一封邮件:
我给曾给我发过简报的以下两个邮箱同时发送了邮件要求在你们的对外联络的电子邮件地址中删除我的yerenzj@126.com这个信箱,因为我都是这个信箱收到你们的简报的。tailegongyi@yahoo.com.cn,tailegongyi@yahoo.cn”
刷新后又收到田坤律师20:07发过来的邮件:
你的回信我们会收藏的。你的电话我们已经录音。你的定性我们会考虑。
我认为他说说就行了,到此为止也就结束了。
隔了一会,有人给我打来电话,语气十分恶劣,比街头小流氓还要恶劣。说我是一个小基金会的小职员,能把他怎么样,并且叫我明天(指12月4日,周二)待在单位别走,他要到单位找我算账,要给我好看。我还以为是一个泰乐公益组织的普通员工呢,于是就给之前给我发邮件的田坤律师的邮件中留下的电话给田坤律师打电话过去,本想一个做公益的律师应该能够说说他的员工,没想到电话刚打通那边就骂过来,让我第二天在单位别走,他要给我好看。因为没有和田坤律师联系过,所以不知道他的声音,我打电话过去后才知道刚才打电话给我的人就是田坤律师本人。
退订邮件遇到这么多事情,并且还遭到谩骂,于是我就在我的个人博客上面写了一个博客,标题为《强烈抗议“泰乐公益组织”打着公益的旗号制造电子垃圾》,从简报的编辑质量、发放方式和员工态度方面反映了我对这个简报的意见。内容如下:
从泰乐公益组织成立后开始,我就收到了《泰乐公益组织简报》,开始的时候还关注一下,觉得一个律师专门做公益不容易。但是到后来,越来越感觉他是打着公益的旗号提高自己的社会影响,针对他们的行为,有几个方面让我越来越反感。
第一,《泰乐公益组织简报》编辑简单、粗糙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三四页或者四五页的一个word文件,一般都在5M左右。因为他们使用的图片不经过压缩,在文中较小的插图都使用原图。有必要吗?比如今天刚收到的最近一期,整个邮件4.7M,附件3.5M,但是我只需点击word中的一个键,将图片压缩一下,文件立马压缩成为274K。不会制作电子简报就别制作,制作这么大干嘛,平白增加服务器空间、堵塞网络、制造电子垃圾。
第二,《泰乐公益组织简报》发送采取流氓行为
目前,我每次收到的《泰乐公益组织简报》不是只有一份。而是很多份,有得时候两三份,有得时候五六份。不知道他们从什么地方复制了一些邮件地址,然后就每次发送一批地址,雇人专门发邮件。将所有邮件地址搜集在一起也不筛选一下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哪些是重复的,这一批发送的时候有我,那一批也有我,同时我发现这个名单是我们某次活动的名单,那个名单是我在另外一次活动的名单。很多熟悉的人肯定也和我一样一天收到若干相同的邮件。一天收到本来两三百k可以解决的邮件,到最后收到四五兆的邮件好几个,严重影响接收者的网络速度。泰乐公益组织不考虑接受者的需要,采取流浪手段实行轰炸式的强制宣传。让我无法忍受,我在早几期的时候就将该地址列入了黑名单,但是还是能够收到他们的邮件。所以我只有采取直接要求不许给我发邮件的声明了。
第三,泰乐公益组织态度恶劣
刚根据联系方式打电话过去,给他们说以后不用给我发邮件了,我也给他们发了一个邮件过去要求不给我发相关邮件了。同时给他们说他们的简报这样做、这样发送只能让大家觉得是垃圾,说他们学法律的更应该掌握一些发送策略,否则会造成负面的效果,比如像我这样越来越反感的。他居然说“如果你认为受到骚扰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去告呀”的话。
另外:这一期的里面还有一个内容,是强烈谴责一个学生的,点名点姓并公布了其社团名称和联系方式。内容如下:
10、2007年11月30日
严重谴责: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延河之星志愿者服务总队。
原定于2007年11月30日晚上在北京理工大学开展《北京市志愿者服务促进条例》的首场讲座,因为他们毫无诚信,推辞没有讲座教室而取消。田坤律师认为他们的行为是严重侵犯志愿者合法权利,严重违约的行为。田坤律师用了一天准备讲座,从法律上讲他们应该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他们就是不尊重志愿者的典型代表。理工大联系人×××:138×××××××
至于吗?我就为这个组织打抱不平,他泰乐公益组织算老几,不就有几个律师撑腰吗?这次活动虽然我不了解,但是作为社会组织,对学生组织的一些难度做了考虑没有?本期简报30日编的,30日晚上的活动的谴责信都发出了,是否进行过调查了解,是什么原因没有开展这次活动?刚发生此事就将别人定性为毫无诚信,严重违约,是不尊重志愿者的典型代表……还从法律上说需要学生组织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不过不知道是否签了合约,就算签了合约,我觉得也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一个学生和一个“金牌”律师签合约,真的是连自己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另外,就算学生有过错,那么你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找他们承担违约责任呀,你不采取法律手段找他们,还到处说三道四的指责学生的不对,还到处公布相关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这是一个律师所为吗?简直就是流氓行为,并且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同时将该博客内容转到“济溪论坛”的“公益行动专区”的“公益百言堂”专题,作为对公益组织现状的一个评论观点发布。
我认为将自己的所遇到的事情以及客观存在的事实进行点评,属于正常的行为。该提的意见也提了,对方不满意也把我骂了,我将我的感受也写出来了,认为此事也到此为止了,没有想到后面由田坤律师出面对我进行了不断的骚扰。
二、田坤律师对我进行长期骚扰的过程
(由于手机仅能保存最新的五次通话的时间,在没有及时登记保存通话时间的情况下,中途遗漏了很多次骚扰电话通话记录)
12月4日上午,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到了下午,接到田坤律师打来电话,说要我12月5日下午留在办公室,他要过来找我。刚挂了电话,这边办公室王庭建主任找我,知道田坤律师在给我打电话之前已经给王主任打了电话,说12月5日下午要到单位来找我。12月5日下午我有一个外出参加项目活动的安排,作为该项目主要负责人,经王庭建主任同意后按照原计划参加项目活动,没有在12月5日下午留下来等田坤律师。
12月5日早上,田坤律师找到我的手机号码,开始不断给我骚扰信息。最早的一个短信是12月5日9:55:21“你是郑健吧”,我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就回复了一个字“是”,田坤律师回复“我们的工作效率还好。”我就给他回复了一条信息“你是谁?你找谁?”,没有回音。我通过网络查找,得知这个号码就是田坤律师的手机号。
10:38:55田坤律师发来一条空白信息。
11:00,我的工作信箱收到田坤律师发来的邮件,只有:
失败于胸有成竹
落难于踌躇满志
萧条于鼎盛繁茂
凋零于得意忘形
谨慎才是人生最幽雅的从容
这是我在某网络曾经使用过的签名资料,说明12月5日上午他正在查我的网上相关资料。
19:48:58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在国际志愿者日送我礼物,我也会还你更多。今天是北京志愿者服务促进条例生效的日子。在参加晚会。”
20:00:07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应该收到过我的志愿者最新讲座的PPT,只有几个人收到。你转发班理和贺琼。田坤律师”
20:02:58田坤律师发来信息:“陕西在作志愿者保护立法。班在要。你就是长安大学的黑典型”
20:05:15田坤律师发来信息:“晚会还可以,一会记者采访就说你。应你领导请求,暂不公开单位。”
田坤律师不分白天晚上一直发信息骚扰我,还炫耀在各处诽谤我,于是我在20:11:06给田坤律师回复短信:“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20:15:20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们这些小人物都爱存东西,不要删短信。”
20:18:00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也配,是成全自己的臭名吧。”
我在20:18:58给田坤律师回复短信:“哈哈!在圈内我是什么人不用你评价,大家自有公论。”
20:21:59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的圈内有人吗”
20:27:37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20:27:55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20:27:55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20:28:04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20:28:31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20:29:12田坤律师发来信息:“起诉你,帮你出名。”
20:36:02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与正义做对,任何组织都不收你。你真是野人了。”
20:38:23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的聊天内容我掌握。圈子里的人知道手机号码吧,你混的如何。”
21:16:59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这是我之前发过去的短信,从此之后他经常发该信息一字不变的转发给我。
21:17:3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我已经如实讲了。”
12.6
21:48:51收到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号码为:13669202513,短信内容为:“我电话当然打不通了嘛,找我干嘛?如果就为那点事的话,我觉得就不用说了。”
12月6日王庭建主任收到田坤律师发来的电子邮件(详见附件)。12月14日下午我从外地培训回京到单位后王主任将这份材料提供给我后我才知道。
12.9
09:15:18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09:16:30收到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号码为:13521352744,短信内容为:“操你这贱货,破鞋”,该号码为陌生号码,在网上也仅能查到该号码为北京移动预付费手机卡号,因为前后都是田坤律师发来的信息,之后该号码也给我发过信息,同时有向泰乐公益组织发信要求退信的其他人员也收到该号码的骚扰,因此,该号码很有可能为泰乐公益组织成员的号码。
09:23:35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09:28:41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0:07:0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明天我在北大演讲。有短信好电你。”
12.10
09:21:4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下午在百年讲座评论你。”
17:02:2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2.11
09:05:13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09:48:30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4:18:16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4:31:01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你还在侵权”
14:31:14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你还在侵权”
14:31:26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你还在侵权”
下午上班期间一直收到田坤律师打来的电话,主要时间在13:05:36、13:30:47、13:31:50、13:32:21、13:32:37、14:05:54、15:05:36、15:06:47、15:07:32、15:08:25、15:12:32、15:14:03、15:18:50、15:19:36、15:21:03、15:22:04、15:23:39、15:26:29、15:44:00、15:46:26、15:50:15、15:53:47、15:59:08、……、17:02:57、17:03:40、17:04:21、17:06:38、17:08:06、17:09:14……17:12:42、17:17:07、17:17:32、17:18:14(当时隔了一会就记录了来电时间)
17:18:24田坤律师发来短信:“网络侵权文章还在传播。整个下午在联系郑建,均不接电话。”
17:21:16、17:22:02、17:23:55、17:24:46……出去一会回来,又是8 个未接电话。手机能够保存的记录就五条,所以只有先记录下来。
18:25:38田坤律师发来短信:“我们每天都有公益活动。尤其是昨天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来点询问我是何情况。”
12.12
08:05:17田坤律师发来空白短信
今天单位集体在外封闭学习十七大,会议期间不断接到田坤的骚扰电话,老是打一下就挂了。
14:16:31我给田坤发出邮件:“我在外地开会,别老打电话骚扰我,一天打几十次电话,你累不累呀!有什么事情你发邮件,等我回去后再处理。”
14:28:22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什么东西”
14:35:42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你浪费我的时间,精力。我一定会让你加倍偿还。”
12.13
08:59:53收到不知道是谁发来的信息,号码为:13521352744,短信内容为:“开机就操你祖宗十八代,你这贱货太脏只能留给嫖客。你所有的行为最后肯定要有结果,”该号码为移动预付费用户号码,无法查到持有人身份,但几个曾回复要求退信的朋友都收到该号码的骚扰,因此怀疑为田坤律师相关人员发送。
14:53:1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5:04:47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7:08:39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9:31:54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2.14
不断接到田坤律师打来电话,当天一直在开会,手机仅能保存最近的五条通话时间的记录,所以通话时间无法保存。
15:12接到济溪网络专职人员石磊打来电话,说接到田坤律师电话,威胁说如果不删除帖子将找人去砸该网络办公室。
12.15
08:31:25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08:49:38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0:57:05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2.16
……13:43:55、13:47:04、21:11:21不断打电话骚扰,均未接电话。(手机仅能保存未接电话的最近五次通话时间。)
12.17
08:23:17田坤律师打来电话,响一下就挂了
08:25:50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先干净脖子,别脏了我的刀。”
此时王庭建主任又找到我,说田坤律师给他打电话,计划到总局告我,让我自己好好处理此事。为早日解决此事,避免再受到田坤律师的骚扰,所以开始我采取积极应对的方式来电必接。
于是我又给田坤律师发了短信:“你别这么老打一下就挂了,有什么事情,找个时间谈谈,再这么拖下去,我精神就要崩溃了。”
10:50:00田坤律师打来电话,响一下就挂了。
11:06:01田坤律师打来电话,响一下我这边一接就挂了。
11:43:17田坤律师打来电话,响一下我这边一接就挂了。
11:50:38田坤律师发来信息:“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4:41:04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14:48:56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年龄不大,确是法盲。自以为是人。下周,总局见。不怕你不回京。其实,到哪里我们都是正义的。因为我们做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事情,你睁开瞎眼看看。”
14:54:13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17:17:37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家庭教子六个重要:心情比分数重要!身教比言传重要!赏识比批评重要!付出比索取重要!健康比面子重要!效果比道德重要!测试你的家教。”
12.18
11:17:14田坤律师发来空白信息
田坤律师一直给我打电话骚扰我,为了早日解决此事,所以来电我都接了,但是我一接他就挂了,或者响一下就挂了。在14:50:47,14:51:12两次接电后被挂断后马上回拨回去,但是对方均不接电话。
从15:10:44开始,田坤律师一口气给我发了十三条同样的短信,发信时间分别为15:10:44、15:10:49、15:10:53、15:10:58、15:11:03、15:11:08、15:11:12、、15:11:17、15:11:22、15:11:27、15:11:31、15:11:36、15:11:41,信息内容仍然为之前重复发送的短信内容之一:“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16:12:55、16:13:49、16:14:07、17:19:43分别接到骚扰电话。
18:19我给泰福律师事务所打通电话,希望律师事务所能够出面调解此事。
电话刚挂,在18:21:36又接到骚扰电话
18:33:12、19:12:29田坤律师发来信息:“家庭教子六个重要:心情比分数重要!身教比言传重要!赏识比批评重要!付出比索取重要!健康比面子重要!效果比道德重要!你有家教吗?”
15:10:52、16:09:43、19:31:31、……21:07:56、21:09:03、21:13:12、21:19:58、21:22:45、21:23:33、21:26:10、21:30:08不断打来电话骚扰。
21:24:56田坤律师发来空白短信。
21:26:46田坤律师发来短信:“你就等死吧!混帐东西。梁发的。”
21:29:57、21:30:02、21:30:07、21:30:12、21:30:16、21:30:21、21:30:25、21:30:29、21:30:34、21:30:39、21:30:44、21:30:48、21:30:58、21:31:03,在这一分多钟内,连续发来14个同样的短信,内容为之前发送的内容:“你如果是个正常人,你就不会这么做,你要小题大做,我就是不要这份工作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想出名很容易的,我可以帮你。我只是小人物,光脚不怕穿鞋的”
21:33:30再次收到号码为13521352744发来的短信,内容和之前发来来的一样:“开机就操你祖宗十八代,你这贱货太脏只能留给嫖客。你所有的行为最后肯定要有结果,”
三、田坤律师起诉我侵权要求我承担的责任
1.精神损失赔偿:郑建赔偿田坤律师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五百元圆整。
2.经济损失赔偿:郑建赔偿田坤律师由于解决侵权问题,收集相关证据的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元整。
3.郑建公开承认对田坤律师的诽谤侮辱事实、消除影响,并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四、田坤律师起诉我侵权理由的回复理由
田坤律师要起诉我侵权,但是从其起诉内容中根本没有表述清楚是到底什么地方侵权了,是言语冲突还是发布博客文章?作为律师,连这都表述不清楚就要我承担责任,真没有搞明白。如果说是电话中的言语冲突,那么根据田坤律师的邮件内容说明他是有电话录音的,所以只要拿出电话录音就能知道到底是谁骂人了。如果说是我blog发布的内容算是侵权的话,那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第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我对某个现象进行评论,是宪法赋予的权力,任何人不能剥夺我言论自由的权力。
第二,我所说的都是以事实为依据,包括泰乐公益组织编辑的简报粗糙、多次发送的发送方式以及打电话的时候的态度恶劣等现象进行介绍和评论,不存在对其侵权,还算给他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我写的评论是针对泰乐公益组织的简报,并不针对泰乐公益组织的所有行为,同时我针对的是泰乐公益组织,不是针对田坤律师,因此,田坤律师要求我对其个人进行赔偿没有任何依据。
五、郑建的投诉要求
如果田坤律师起诉,我将反诉其对我进行骚扰和恐吓,依据就是长期给我发信息和打骚扰电话,并对我以及对济溪网络平台进行恐吓(所有的短信均有保存)。要求田坤律师承担其侵权责任:
1、直接经济损失:田坤律师赔偿郑建误工费、电话费、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律师咨询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元整(+律师咨询费等相关费用)。
2、精神损失赔偿:近半个月来不分上班下班时间长期对我的电话短信骚扰以及威胁,严重影响我的精神状态,影响工作质量,赔偿精神损失五千元整。
3、公开赔礼道歉:田坤律师公开承认对郑建进行骚扰的事实,并向郑建书面赔礼道歉,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对郑建进行骚扰。
4、提高简报编辑质量并改变发送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简报编辑质量,对简报采取电子订阅式,在接受者自助选择是否订阅其简报而不是被动接收。
5、田坤律师缺乏律师执业道德和做人的基本道德,希望泰福律师事务所对其下属律师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好长,还是坚持粗略浏览了一番
维护合法权益
坚持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原则
田坤律师给野人的短信里有好多错别字啊
比如:“先干净脖子”,还有“确是法盲”
而且,好像他的逻辑也有些问题啊:你睁开瞎眼看看(不用我解释原因吧?)
再次
错别字是按照他的内容打的,所有的短信目前都有记录,差不多100来条了。我在担心手机的存储空间满了如何保存证据呢!
我也收到好多泰乐的简报,只是一直没时间多关注,原来还有这么多故事,关注中……
声援野人,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保护好自己。
引用第44楼长安野人于2007-12-19 00:14发表的 :
错别字是按照他的内容打的,所有的短信目前都有记录,差不多100来条了。我在担心手机的存储空间满了如何保存证据呢!
建议野人暂借一个存储空间大些的手机
尽量多保留证据
关于通讯记录详单的问题
如果问题已经严重到了这种地步的话
相信联通没有理由不提供查询和详单打印
看了一遍,认真的
感觉野人有理,因为野人的精神值5000元,田……田什么来着……的精神只值500(自己说的)
想起复读机来了
短信保存满后,自己花300元买个便宜的新手机,一是旧的先存着短信,二是新的便宜,生气时摔着不心疼……
不过,野人回家时小心啊……这个人看起来很可能……(可惜你体质不好,有空练练跑步吧)
认真看了下,声援野人!
好长!不过很认真很认真看的!!!象这种这么多的骚扰邮件和短信电话也足够赔死他了!!!啊~爷爷的~还律师...恶心~(咳咳...恩,素质素质...)
支持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