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12-30 14:17:58

福建:环保金融两部门联手监管“绿色信贷”

有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今后将会因在环保方面的不良记录遭受银行信贷限制。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局日前与中国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推出“绿色信贷”制度,首次将企业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对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控制贷款,斩断污染企业的资金链条,促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今后福建省环保部门在依法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建设项目,以及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期限治理任务的企业的同时,将及时把查处情况通报人民银行福州支行征信部门。金融机构将依据环保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种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刘春新 林忠)

2007-12-30 09:39:42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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