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1-3 17:21:53

39种食品塑料包装标注“QS”

从今日起,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目录中的39种产品,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注“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须获得“QS”证书的39种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包括: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杯),塑料菜板(PE、PP),饭盒、碗、盘、碟、杯等食品用工具;以及商品零售包装袋,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薄膜,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编织袋,用于包装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食品的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产品。据悉,并不包括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产品。

  有关部门表示,今日起,将对市场上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进行严查。

  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生产日期为准),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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