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命名2007年度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的决定
闽环保然〔2008〕3号各设区的市环保局:
根据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有关设区的市环保局的核查意见,经我局审定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晋江市紫帽镇、南安市九都镇、惠安县洛阳镇、永春县湖洋镇、德化县水口镇、三明市梅列区洋溪乡、永安市安砂镇、清流县龙津镇、建宁县均口镇、明溪县沙溪乡、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柘荣县双城镇等13个乡镇“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的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总结成绩,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服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怎么偶们泉港没有啊!!!???
怎么是值得思考啊…… 泉港。
污染重区!! 称号不重要,关键在落实! 泉州地区还是比较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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