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组定义与构成
1.本小组以GSEAN论坛上出现的突发性事件为仲裁范围的处理组,主旨在于制止违法的、非正义的、恶劣的言论的发表与解决、裁定具有争议性的突发性问题;
2.突发性事件(问题)定义为:人身攻击帖的出现、恶意灌水、大的争议、发布宗教政治言论等问题;
2.突发性事件(问题)定义为:
3.本小组拟为6人左右的核心团队(现阶段适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纳新成员;
二、仲裁组成员职责、权利与义务
1.凡本小组成员须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正确辨别是非的能力,须宽宏大量并能虚心听取他人意见;
2.凡本小组成员不得有任何偏袒和不公正行为,否则将受到仲裁组的相应处置,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仲裁员资格;
3.凡本小组成员须对突发事件全面深入了解、认真客观取证,并有权利要求事件当事人提供与事件相关的信息资料;
4.凡本小组成员须认真回复、解答任何对仲裁意见的异议与正当合理质疑,如非全体仲裁员讨论回答,须注明为个人意见;
5.凡本小组成员须接受他人的监督,并须以处理争议为要务,保持独立;
6.凡本小组成员非以仲裁员名义所发之帖均只代表个人观点,不得加后缀:“--------仲裁组意见*** *** *** 2005.*.*”;
7.凡本小组成员须配合论坛管理员及版主的工作,并有权利要求版主删除对仲裁意见的非正当合理的质疑、并且有攻击和侮辱等情况的跟帖,以保证仲裁意见的权威;
8.凡本小组成员须在发现突发事件时保留或求取发生经过的真实客观纪录;
三、仲裁员的申请与身份确认
1.凡GSEAN成员都可以申请仲裁员,或可由仲裁组成员推荐加入;
2.凡本小组成员的身份确认由既有仲裁组成员讨论决定,在论坛公布后一周内如无异议即为仲裁组成员;
3.仲裁员身份被确认后须明确、学习并认真履行以上仲裁员职责、权利与义务;
四、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与仲裁结果发布
1 突发事件处理采取“首问制”, 最先发现相关的情况发生的仲裁员,负责组织其他仲裁员进行群内讨论;
2.参与的仲裁员须3人或3人以上(考虑在线人数);
3.仲裁员共同讨论后保留相应讨论纪录,由发现者负责完成仲裁意见并在论坛上公布结果,在文末加上后缀:“--------仲裁组意见*** *** *** 2005.*.*”;
4.仲裁结果发布后一周内如无异议即全面彻底执行,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与阻扰,否则将在论坛上禁言;
五、仲裁组成员名单
1.本仲裁组成员名单以2005年8月21日GSEAN论坛上的公布为准,详细情况见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268&fpage=&toread=&page=1;
2.仲裁员名单(括号内为论坛网名,排名不分先后):
胡困柱
罗强[鸿豪]
叶君[翱翔天涯]
顾昌勤[凤舞天际]
卢金文[椰林哈夫]
六、附则
1.本小组拥有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最终解释权;
2.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如接到修订提议,须经过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决定后方可执行;
3.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GSEAN仲裁组
2005年8月21日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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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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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EAN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拟)
一、仲裁组定义与构成
1.本小组为以GSEAN论坛上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或其他有争议性的问题]为仲裁范围的处理组,主旨在于制止违法的、非正义的、恶劣的言论的发表与解决、裁定具有争议性和异议的突发性问题;
2.突发性事件(问题)定义为:人身攻击帖的出现、恶意灌水、大的争议、发布宗教政治言论、站务组的失误等问题;
3.本小组拟为6人左右的核心团队(现阶段适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纳新成员,人数以单数为宜;
二、仲裁组成员职责、权利与义务
1.凡本小组成员须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正确辨别是非的能力,须宽宏大量并能虚心听取他人意见;
2.凡本小组成员须确认仲裁工作为一种服务行为;
3.凡本小组成员不得有任何偏袒和不公正行为,否则将受到仲裁组的相应处置,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仲裁员资格;
4.凡本小组成员须在发现突发事件时保留或求取发生经过的真实客观纪录,并拥有锁定引起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帖子的权利和义务;
5.凡本小组成员须对突发事件全面深入了解、认真客观取证,并有权利要求事件当事人提供与事件相关的信息资料;
6.凡本小组成员须认真回复、解答任何对仲裁意见的异议与正当合理质疑,如非全体仲裁员讨论回答,须注明为个人意见;
7.凡本小组成员须接受他人的监督,保证仲裁的公正、公开、透明;
8.凡本小组成员须以处理争议为要务,保持身份的独立与头脑的清醒;
9.凡本小组成员如涉及事件本身者,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必须适当回避,不得发表与事件相关的言论或意见;
10.凡本小组成员非以仲裁员名义所发之帖均只代表个人观点,不得加后缀:“--------仲裁组意见*** *** *** 2005.*.*”;
11.凡本小组成员须配合论坛管理员、(总)版主、站务组的工作;
12.凡本小组成员有权利要求版主删除对仲裁意见的非正当合理的质疑、并且有攻击和侮辱等情况的跟帖,以维护仲裁意见的权威;
三、仲裁员的申请与身份确认或取消
1.凡GSEAN成员都可以自主自愿申请为仲裁员,或可由仲裁组成员推荐加入;
2.凡本小组成员的身份确认由既有仲裁组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在GSEAN论坛公布后一周内如无异议即为仲裁组成员;
3.仲裁员身份被确认后须明确、学习并认真履行以上仲裁员职责、权利与义务;
4.仲裁员在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时资格被取消:
1)仲裁员因违反仲裁规则而被仲裁组取消其资格的;
2)仲裁员长期不参加仲裁工作或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不作任何表态或消极、马虎对待的;
3)仲裁员因个人或其他特殊原因自动申请取消仲裁员资格并获得仲裁组批准的;
5.仲裁员的任期以其资格未被取消来衡量;
四、事件的处理与仲裁结果发布
1 突发事件处理采用“首问制”, 最先发现相关的情况发生的仲裁员,组织其他仲裁员进行群内讨论;
2.参与仲裁的仲裁组人员须3人或3人以上,但保证单数人数(考虑当时在线人数);
3.如该突发事件较为复杂,经分解为子问题后逐个分析处理,然后再进一步综合仲裁;
4.如该突发事件较为严重,仲裁组可以通过多次会议讨论后再仲裁。仲裁结果出来之前,任何人不得发帖猜测或以仲裁组名义发表仲裁意见;
5.仲裁组须保留相应讨论纪录,保证仲裁过程的正当、客观、真实,[但仲裁过程非必要情况不得公开];
6.仲裁意见由发现者负责整理、完成并在论坛上公布结果,在文末加上后缀:“--------仲裁组意见*** *** *** 2005.*.*”;
7.仲裁结果发布后一周内如无异议即全面彻底执行,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与阻扰,否则将在论坛上对其禁言;
五、仲裁组成员名单
1.本次仲裁组成员名单以2005年8月21日GSEAN论坛上的公布为准,详细情况见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268&fpage=&toread=&page=1;
2.仲裁员名单(括号内为论坛网名,排名不分先后):
胡困柱
罗强[鸿豪]
叶君[翱翔天涯]
顾昌勤[凤舞天际]
卢金文[椰林哈夫]
六、附则
1.本小组拥有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最终解释权;
2.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如接到修订提议,须经过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决定后方可执行;
3.本仲裁组行为准则及管理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GSEAN仲裁组
2005年8月21日草拟
欢迎各位就本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必虚心接受:)
呵呵,不错哈!
呵呵 速度很快啊
这样版主以及以上管理员的草案和仲裁组的都出来了,也比较规范了。
希望GSEAN越来越N啊
关于突发性事件(问题)的定义需要大家的意见和确认啊,这是仲裁范围,也是仲裁员履行职责的前提。
我的一个朋友说:
如拿这种激情和认真的态度[做仲裁组的管理制度的激情和态度]来做任何事情,没有不成功的!
椰林哈夫,+U+U……
将一个志愿者发起的论坛组织做得如此正规化和制度化,这是我们的骄傲,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积累了一笔财富……
突发性事件为仲裁范围,主旨在于制止违法的、非正义的、恶劣的言论的发表与解决、裁定具有争议性的突发性问题;
突发性事件(问题)定义为:人身攻击帖的出现、恶意灌水、大的争议、发布宗教政治言论、站务组的失误等问题;
其中,人身攻击帖、恶意灌水、宗教言论是站务组的范围,应该不要归我们管,要不工作量很大!
我们的最初是为解决争议而设立的!
建议:
只做三块:解决争议、站务组的失误引发的矛盾或问题、他人请求仲裁组介入!
简单、公正、及时就好
支持糊涂的简单明了、严格执法
重新修改过啦,[]内为添加内容,灰色的伪删除内容。
不过还需要在某些表达上加以修改......
最终定稿由仲裁组全体讨论通过即生效。
呵呵 站务组和仲裁组一起配合。。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