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闽环协(2008)03号关于开展首届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省内各民间环保组织,各团体会员:
2006年,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召开。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和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两年来,我省的环境保护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环保志愿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全社会公民投入环境保护的伟大事业,更好地促进生态强省建设,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环境与发展报社决定联合开展首届“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与标准
1.本次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的参评范围为2006年以来涌现的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将评选出福建省十佳对环保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公务员、企业家、学者、新闻从业者、非政府组织、学生、市民、工人和农民等各界人士。
2.参评对象为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具体参评标准: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环境保护事业,在我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我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
(2)长期积极组织或参与环保活动,在促进环保理念传播或环境质量改善方面有显著成就。
(3)环保行为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4)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和部分往届杰出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1、时间安排:2008年4月9日—5月20日。
2、材料要求,报送的材料须包括:
(1)参评个人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包括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2)志愿服务活动照片1-2张;
(3)2000字左右的事迹打印材料1份,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推荐登记表须参评本人、参评集体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一)各有关组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要求,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加强宣传力度,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先进,传播生态文明,更深刻地阐释“保护环境,你我同行”的环保理念。
(三)各有关组织和单位请于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29号红楼记3楼304室)。
联系人:黄柳青
电 话:0591—87922678
电 话:0591—87922678
附件:1.首届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 环境与发展报社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鸭梨估计能当选咯~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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