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4-14 12:12:30

江西省政府对建污水处理厂施行奖励

近日,江西省召开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为加快全省生态建设的步伐,使省市县地表水出界水质基本达到国家三类标准,省政府将连续三年,每年从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划出600万元,对每个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奖励20万元,补助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75%。每个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都可以获得20万元奖励。(江西省环保局 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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