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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与新手上路
› 建议仲裁组给鸭梨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晓风残阳
发表于 2008-4-26 08:45:41
在鸭梨发帖之前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出台,或者负责专门解释的部门进行提示?如果没有,现在只能提示教育和警告,以观后效,不要一棍子打死,咱们都是环保主义者,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吧,野人你说是吧?不过提醒大家广告信息如果没有意义,大量出项就是垃圾了。这种事我们这些有素质的青年还是别干吧!
王者
发表于 2008-4-26 12:53:05
鸭梨对福建可是投入了全部心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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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仲裁组给鸭梨一个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