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4-15 16:58:01

以后要更加注意才行,同志们,以后要细心啊,我们就是前车之鉴.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4-15 17:18:10

不给点教训就不会长记性,支持严惩!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4-15 17:33:41

对于老宋的惩罚,完全可以使用“自费”、、听说老宋很有钱的说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4-15 18:10:19

引用第12楼雨吻花于2008-04-15 17:33发表的 :
对于老宋的惩罚,完全可以使用“自费”、、听说老宋很有钱的说

花花,你强,我现在身上就剩2毛了,你竟然还想继续这样让我破财,车票都还没钱买呢,这次可真是郁闷了.

baobangsheng 发表于 2008-4-15 19:05:05


 是的啊
 一定要加油
 

华农高山 发表于 2008-4-15 19:21:59

多多学习,多多经历。

cloudwu 发表于 2008-4-15 19:46:19

呵呵,上纲上线了!不过既然立规就要遵守啊!这个刀总要动的!

kefodshen 发表于 2008-4-15 19:48:49

幸灾乐祸的花花……

小宋找花花借钱吧

不还了……

对了,南昌离武汉也不远啊

carteran 发表于 2008-4-15 22:19:29

哦,哦。明天中午一定发过去。谢谢。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4-15 22:25:21

是不远,所以破财还不算太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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