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4-21 12:37:34

我协会陈清杰荣获“十佳消费威权人物”奖

3月15日,由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频道联合主办的“第三届福建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揭晓。我会常务理事\青年交流富翁中心主任陈清杰,获得了此项荣誉,他是获得此项殊荣年纪最小的一位。

作为一名学生,他还没有毕业,但是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他已经迈出了自己坚实的步伐,付出了很多泪水和汗水。被评为“十佳消费维权人物”,也正如他自己所言:“这是社会对我、对我协会团队的认可。我们倡导绿色消费,同时也期望更多有责任的消费者选择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永远是最健康最负责任的消费方式。”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4-21 12:53:50

之前就有人帮你发了,你好好找一下,然后合并了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4-21 13:00:50

恩,我记得好象也有发过,刚看到还以为是把以前的旧贴翻出来了的.

kefodshen 发表于 2008-4-21 13:48:56

有视频没有

发上来看看

戴小建 发表于 2008-4-21 16:01:31

祝贺一下!

绿色阳光 发表于 2008-4-21 16:03:08

年交流富翁中心主任陈清杰

hoho ~鸭梨是富翁中心主任呀?打劫啦!

kefodshen 发表于 2008-4-21 16:03:35

应该是服务中心

哎……

凤尾鱼 发表于 2008-4-21 16:29:51

祝贺啊

鸭梨 发表于 2008-4-21 19:24:22

那个视频刻录得花钱~~
郁闷
300~~~~

王者 发表于 2008-4-21 19:28:29

以前是为他投票的。
恭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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