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5-16 20:58:00

应该降半旗对死难者致哀!

看了看国旗法: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我觉得“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中的“可以”两个字有些别扭。既然提倡以人为本,死伤如此之大,波及范围如此之广的灾难,并不是广通过一些场面话来表示的。

王者 发表于 2008-5-16 21:02:35

政府会有行动的,咱们等待吧……
先救人……

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8-5-16 21:11:34

咦~这观点咋和我评论老师一样

xu315 发表于 2008-5-16 21:27:53

救人比降旗重要多了

wang521lina 发表于 2008-5-16 21:29:25

目前救人要紧!其他的,政府会有后续工作的!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

天使之痕 发表于 2008-5-16 21:52:09

支持下
相信不久政府就有行动的
我们要相信党啊

辛芷 发表于 2008-5-16 21:52:32

引用第4楼wang521lina于2008-05-16 21:29发表的 :
目前救人要紧!其他的,政府会有后续工作的!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
在特定的时候做好特定的事,已经很乱了,我们需要镇定

金英伟 发表于 2008-5-16 22:16:44

现在救人是最重要的,我想政府下一步会有动作的

华农豆子 发表于 2008-5-16 22:17:04

感觉大家现在要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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