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明确限塑范围及塑料袋自定价原则
文章来源:新京报转自: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年5月22日10:02)
http://www.foodqs.com/news/gnspzs01/200852210233679.htm
(记者鲍颖)“除了商场和超市外,名品折扣店、家居建材店,也不得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昨日向记者明确解释了塑料袋有偿使用范围。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下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有偿使用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尚明昨日就“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即包括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各种集市等。
《办法》规定,塑料袋价格由商品零售场所自主制定,而不是有一个明确的政府定价。尚明表示,多数企业建议《办法》明确最低限价,以免因塑料袋定价不同引起顾客分流。对此,我们认为,由于塑料购物袋并不适用《价格法》中政府定价的情况,当然,为防止企业自主定价过低,使限制、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目的落空,便对塑料购物袋的定价原则进行了限定,即不得低于经营成本。 范围出来还是有好处的,不然老有争议啊 就几分钱,超市他们不会在乎的,最好是不生产!或者有一个稳定的标准价格!! 现在看来,已经公布塑料袋价格的超市,价位普遍人性化,没有出现大家早先期待的政府定高价格;
这样其实除了人性化,也是能够消除因价格高,导致塑料袋利润无序监管困难的局面;
从现在看来,塑料袋有偿使用更多的是一种警醒的作用,从目前的情况看,越来越多民众改变了塑料袋无偿使用观,其目的已经达到了~这是一种智慧之举! “除了商场和超市外,名品折扣店、家居建材店,也不得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
怎么这句话感觉像商场和超市可以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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