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万 北京开出首张“限塑”罚单
2008年06月02日15:14 来源:《北京晚报》今天上午,岳各庄市场一商户因仍在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丰台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这也是实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采取最高上限罚款,就是为了给商户以惩戒,随后还将对市场主办单位予以处罚”,丰台工商分局李云鸿副局长告诉记者。
据悉,6月1日至8月1日,全市工商系统将对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全面集中检查,如有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塑料购物袋,或变相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工商部门除现场责令改正外,还可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工商部门表示,如果有市民发现仍有非法生产和提供超薄塑料袋的经营者,可以通过12315进行举报。
顾客有备而来
记者在多家卖场看到,不少市民购物都是有备而来,结账时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的购物袋或是塑料袋。还有一些顾客什么袋子也不拿,而是将购物车当成了购物筐,所有的东西搁在里面后就直接推进了停车场装车。
根据物美玉蜓桥大卖场统计,昨天9个小时时间塑料购物袋售出不到3000个,而往常超市此时已发出塑料袋3万多个,现在的使用量不到过去的十分之一。
易初莲花金源店截止到昨天下午6时,共销售塑料购物袋4000个,而以往发放的数量会超过2万个。 超市发双榆树店昨日塑料袋使用量比以往减少了三分之二。
结账时间延长
“请问您需要塑料袋吗?”昨天,超市收银员们需要不断向顾客重复这一问题。记者注意到,超市执行“限塑令”之后,收银员们的工作多了3道程序:首先是要确认顾客是否需要塑料袋;其次是询问顾客需要哪种型号、样式的购物袋;最后还要扫描塑料袋上的条形码,并在购物小票上打出金额。这一新流程使得一些收银台前顾客的“流动”速度明显缓慢。
贪便宜者相中连卷带
根据规定,超市里包装水果、蔬菜、瓜子以及一些生鲜食品、小食品的连卷袋仍可免费提供,这让一些“贪便宜”的顾客有了可乘之机。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有顾客在食品区撕下好几个连卷带,然后将物品装入其中,当做塑料袋使用。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并且委婉提醒过顾客,结果招致顾客的不满。
消费者搞不清收费范围
目前究竟哪些食品可以免费使用塑料袋?哪些购物塑料袋必须收费?许多消费者甚至商家都搞不清楚。
德外的天秀菜市场给商户们划定的范围是:蔬菜、水果购物袋收费,鱼、肉、熟食、面食袋不收费;丰台亿客隆路通菜市场、西城地球村菜市场内的商户执行的是“都收费”的原则,甚至鱼、肉、熟食、馒头包子也不例外。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基层工商人员对餐饮店等提供的塑料袋是否收费也都“拿不准”。按照有关规定,餐饮场所虽不在“限塑”之列,但也不能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
据悉,商务部正在制订《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于目前界定不清的内容,将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网站开辟专栏,解答相关问题。(杨滨) 使用塑料袋收取的费用的去向依然是个问题 也许应该加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 第一张中国的限塑罚款单终于问世。说明了政府的限塑的决心,希望这是个好的开始,也希望这样的单子会越来越少。
我认为塑料袋收取的费用一方面补偿商场因工作效率降低而造成的损失;一方面应该用于国家研制塑料的代替品的经费。 坚持到底,一定会有所突破! 一切都在进展中,o(∩_∩)o...,坚持啊~~~ http://rs.phpwind.net/E___5435ZHALPWFG.gif 终于开出第一张了...意义非凡啊~ 限塑终于开始,环保令不是狐假虎威 行政手段是一种往往是一种能够立竿见影的手段,我们做环保如果能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效果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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