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6-10 22:03:52

花花同意谁的观点呀,表达不清,版主给他扣分!

博博 发表于 2008-6-10 22:11:35

嘿嘿,彩虹加油~~

小驴子 发表于 2008-6-10 22:15:28

彩红啊~ 终于出关啦!~
为你感到开心!
希望下次见面可以看到曾经快乐你的哦!
加油~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6-10 23:42:27

彩虹当草堂斑竹我觉得可以,其他人也不需要竞争什么了,毕竟这个事情还是她出来的比较早,同时也是很多人推荐的,似乎总斑的决定能尽快出来.

彩虹 发表于 2008-6-11 00:03:33

引用第12楼小驴子于2008-06-10 22:15发表的 :
彩红啊~ 终于出关啦!~
为你感到开心!
希望下次见面可以看到曾经快乐你的哦!
加油~

呵呵,对于你的出关我还是没理解过来……
恩,下次你见到我的时候是开心和快乐的我,放心吧,驴子
对于你现在在做的事,我只能和你说加油!!!
希望再次看你的时候你也是开心快乐的 并是由心的哦~~~

孤独剑客 发表于 2008-6-11 00:10:08

好好做吧,还是风声说的那样,这麽多人支持你。

把草堂建设好,以后盖别墅哈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6-11 02:32:42

引用第15楼孤独剑客于2008-06-11 00:10发表的 :
好好做吧,还是风声说的那样,这麽多人支持你。

把草堂建设好,以后盖别墅哈


彩虹,等着你为济溪盖别墅呢!这次我和honglake等人已经为济溪别墅选好址了,就在长寿湖买下一个岛,岛上要修一个别墅区、一个果园、一个会议中心……另外还要修一个直升机停机坪、一个码头……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6-11 08:43:44

引用第10楼长安野人于2008-06-10 22:03发表的 :
花花同意谁的观点呀,表达不清,版主给他扣分!
哎,受不了你!

紫凌 发表于 2008-6-11 10:12:12

好快啊,就成为版主了啊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彩虹申请[济溪草堂]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