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的荷兰猪 发表于 2008-6-10 23:44:55

楼上的·~我括号里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吧,而且申请时间先后和这个没关系吧

王者 发表于 2008-6-10 23:46:01

大家争论这些没有什么意思。
只要尽心做好就行了。

liyi 发表于 2008-6-10 23:46:16

支持楼主一下
经验分享吧 正好缺人手管理呢
有意的话,不妨来试试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6-10 23:52:31

楼上楼上再楼上的,希望能看清楚,我强调的不是时间问题,你可以到这里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6539
去看看这个贴里的内容.

还有这段内容"哦,对啊,貌似不需要两个版主,而且,风声已经是版主了
那就提议 彩虹 为 济溪草堂 版主吧
谁愿意来引领彩虹进入管理正轨呢"

我看到了你的括号里的内容,只是没提出来,我的本意就是说彩虹既然先申请了,那么其他人可以申请别的版块,因为大家不用都挤到一块,还是有很多空的版块在那里的.
所以你申请的经验分享吧我是比较支持的.

致楼上楼上再楼上.

迷惑的荷兰猪 发表于 2008-6-10 23:53:56

哦,那谢谢你的支持了

孤独剑客 发表于 2008-6-10 23:59:38

引用第8楼holywood于2008-06-10 23:39发表的 :
一个版有几个版主无所谓吧
后面风声的解释很清楚了,因为之前说的是不需要2个版主的,现在出来这个我才有此疑问的

雨峰 发表于 2008-6-11 00:10:05

嘉川!加油!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6-11 02:35:21

引用第9楼风声之度于2008-06-10 23:41发表的 :
前面已经有总斑说过不能有两个斑竹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个人觉得彩虹既然是第一个出来申请的,同时她的能力和理解也不算差,那么草堂斑竹应该是彩虹比较好.


济溪总的规定是一个版面可以有几个版主的,这次规定的一个版面版主不能有两个的规定属于下位法,与上位法有矛盾的,应该遵循上位法的规定。

若水 发表于 2008-6-11 08:21:33

呵呵,欢迎加入!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6-11 08:45:07

已经任命经验分享吧版主,以待考察。

至于其他人就没有必要去争论是否需要两个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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