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6-16 18:05:25

猎捕麻雀被判缓刑

猎捕麻雀被判缓刑http://www.thefirst.cn/2008-6-14 11:15:50
竞报讯(记者赵磊)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了解到,一被告人朱某因粘捕麻雀和朱雀被公诉机关指控,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年8月27日5时许,朱某携带工具到门头沟区橡皮坝架设粘网,粘捕麻雀25只、普通朱雀7只,后回家途中被森林公安机关发现,32只鸟全部被当场起获。
  检察机关认为,朱某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粘捕野生动物,非法捕捉的32只鸟类为国家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已构成了非法狩猎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违反我国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猎捕野生动物32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朱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今日开讲·抓麻雀为何也会被判刑
  麻雀早已被收入国家林业局制订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这就意味着,猎捕、出售、食用麻雀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画眉、八哥、鹩哥以及野猪等都属于北京市级保护动物,猎捕、出售、食用这些动物也属于违法行为。

http://www.thefirst.cn/22/2008-06-14/219833.htm

紫凌 发表于 2008-6-16 18:16:52

看样保护越来越有力啦

金英伟 发表于 2008-6-16 19:55:07

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做起来就简单多了啊

folecld 发表于 2008-6-17 12:39:00

看来法律还是最有力的保障~

华农豆子 发表于 2008-6-17 12:52:16

我现在的眼神啊,我看成了《“猫”捕麻雀被判刑》~~~
心中那个疑惑啊~~

folecld 发表于 2008-6-17 12:55:14

引用第4楼华农豆子于2008-06-17 12:52发表的 :
我现在的眼神啊,我看成了《“猫”捕麻雀被判刑》~~~
心中那个疑惑啊~~
我比你更绝,我看成了《猎捕麻雀被判死缓》
当时心里那个激动啊……

华农豆子 发表于 2008-6-17 21:27:17

引用第5楼folecld于2008-06-17 12:55发表的 :

我比你更绝,我看成了《猎捕麻雀被判死缓》
当时心里那个激动啊……
我觉得咱两的眼神都很强~~~

高珊 发表于 2008-6-18 17:33:58

土问一下:
麻雀在哪方面是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

这个这个我不是质疑,我只是不懂问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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