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8-9-16 17:17:17

合作区是地区性组织吧

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8-9-16 17:26:58

那个,还有一个问题,管理人员多不?有几个啊?嘿嘿~

阿来 发表于 2008-9-16 17:27:01

我也研究过多时。

要是在长江环境网站上面直接弄一个论坛,很简单,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我个人的精力也非常有限,平时工作也很忙。

通过这样的合作方式,既对长江环境本身有推广作用,同事对GSEAN,也是一个注入了新的血液,更好的活动的GSEAN的关注领域,扩大的她的发展。话题更多了,论坛也热闹了。难道长江环境不是我们应该认真关注的一个环保范围吗。

邱佳畅 发表于 2008-9-16 17:59:16

支持~
就放在甲区吧

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8-9-16 18:13:02

老大们,说了是在项目合作专区,不是地区性组织合作区~倒

八桂野人 发表于 2008-9-16 18:14:42

支持!
我就在长江边

liyi 发表于 2008-9-16 18:27:59

当然是放在 项目合作专区 合适了
希望楼主能够把长江环境的志愿者引向这边,合作愉快!

阿来 发表于 2008-9-16 18:57:39

谢谢,当然是资源相互整合啊。。。。

邱佳畅 发表于 2008-9-16 19:03:06

黎黎别倒了,别激动,呵呵

阿来 发表于 2008-9-16 19:20:27

呵呵。看来大家还是很支持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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