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9-25 23:08:48

申请在合作论坛甲区开设“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

1、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即将重新扬帆,网站保留,不设论坛。
2、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和济溪作为战略合作单位,负责济溪在渝注册后本土活动的开展,为济溪在渝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8-9-25 23:40:17

好,盖章!

li+ 发表于 2008-9-25 23:56:37

盖章,好!

holywood 发表于 2008-9-26 00:47:38

同意

庙里没和尚 发表于 2008-9-26 01:08:58

批了

璇玑 发表于 2008-9-26 09:58:27

支持!申请当志愿者希望发第一个帖子

kefodshen 发表于 2008-9-26 11:16:38

拖着病体来盖章同意

楼主感动一下吧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9-26 11:30:41

太感动了!感动得全身流汗——刚骑车出去跑了两个来回,15公里左右,在重庆骑车15公里,可不比在北京骑车,重庆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坡度又多,挺累的。

honglake 发表于 2008-9-26 12:50:49

那个章不错哦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8-9-26 12:57:27

3总版+2执委,怎么还没有人处理呀!
有人等急了,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去发第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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