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梨 发表于 2008-11-9 20:56:00

上海开启社会组织年金制度

发布: 2008-11-07 10:36 | 作者: 张雅达 | 来源: 财经网 | 查看: 61次
  年初开始酝酿的上海市社会组织年金制度于近日正式进入试点实施阶段。
  11月4日,上海市社团局政策协调处处长李彭源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已有超过千人被纳入到社会组织年金保障制度中来。
  这批27家社会组织,包括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等,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等专业年金运作机构于10月31日签署了《年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年金账户管理合同》。
  据悉,上海市社团管理部门今年8月确定了59家社会组织为年金制度首批试点单位,上述27家按相关管理办法率先进行操作。民政局负责人表示,预计下月,剩余首批试点单位和部分非试点单位也将陆续签约。
  李彭源指出,社会组织年金制度的实施,可使社团员工退休待遇接近甚至超过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水平。为了防止年金的来源不正当和流失,上海市社团局对社团组织的年金支出监测和托管运作评估也正在进行。
  按照规定,社会组织年金由组织和职工共同出资缴纳。其中,单位可按每年不超过十二分之一缴纳,可在税前列支或税前扣除。年金记在职工个人账户之中,单位缴纳部分可按一定方案作灵活分配。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可一次或分月领取。
  据悉,目前参与年金计划的社会组织依然属少数。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社会组织至今共有8776家,且以每年七八百家的速度增长。上海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由于资金问题,大多数有条件实行年金制度的都是市级社团组织;而正因为资金来源和编制性质差别,滞后的社会组织年金制度间接影响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李彭源举例说,“上海市教育局为支持21所上海民办大学的员工年金缴纳,特别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和帮助下属民办高校的员工养老体系建设,以便更好地留住人才,拉近‘公办’‘民办’的待遇区别。”
  此次试点开始后,年金制度范围由此扩大,这也为年金账户管理和托管业务开辟了新的市场,年金运作机构的竞争逐步加大。
  首批试点上海社会组织年金的托管人,有六家托管和账户管理双资质的机构,除上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还有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其中,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承接了上海高达180多亿元的存量企业年金基金,成为目前国内资本金最大的信托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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