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fodshen 发表于 2008-11-14 22:07:53

质疑论坛管理团队

如果不是无意的发现,我真不会知道这件冤案。
西西哈哈,于 2008-11-03 20:39 被 管理员 禁言 30 天。而她是一个正常的注册会员,不是广告之类。

质疑开始:
为什么对普通会员和鸭梨搞双重标准?鸭梨的问题,整整持续了一年多,而且此人期间还经常用马甲捣乱:例如注册kefodshea、花吻雨等(还有很多)然后乱发帖子,比西西哈哈的“罪行”严重许多。而且鸭梨作为管理团队一员,更应严惩!

同样是禁言一个月,结果却大相径庭。一个就此埋没,一个却引发争论。

公平何在?

王者 发表于 2008-11-14 22:13:56

我是那个实施“禁言”的管理员。阐述下理由:

其一,所发内容很无稽之谈,而且,标题为“!!!!!!!!!!”。给人予莫名其妙、极不舒服的感觉。
其二,在我扣分处理之后,回复“随便你咋么样,无所谓……”之类的,态度极其恶劣。

故实施“禁言”处理。至于松鼠所说“双重标准”,不是我能解决的。解释完毕~

鸟蛋在东林 发表于 2008-11-14 22:14:53

支持平等!!!!

鸟蛋在东林 发表于 2008-11-14 22:18:56

把帖子打开让大家都看看
引以为戒也好啊

风声之度 发表于 2008-11-14 22:21:03

我想知道的是她里面的内容是什么?而且,就算态度差的话,禁言30天好象显得太久了,处罚也太重了~~

天花板 发表于 2008-11-14 22:31:26

~~~顶!

honglake 发表于 2008-11-14 22:40:15

态度恶劣的可以直接禁言 至于时间可以由管理员直接控制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11-14 23:03:58

刚看完聊天记录,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对于新会员发帖不正确的,应该先引导,至少是告知如何不对,不应该直接的禁言(当然,一些发垃圾广告的可直接永久禁言)
同意撤销禁言,但该帖应该删。

liyi 发表于 2008-11-14 23:05:36

我一直就反对把管理员权限下放

雨吻花 发表于 2008-11-14 23:06:01

查看信息
发件人:suxl9007
标题: Re:您的文章被移动
时间: 2008-11-14 22:59
内容: Quote:您发表的文章被 雨吻花 执行 移动 操作

目的版块:[url=http://www.gsean.org/for ..

还有一篇哦,你也移一下吧,因为开始找不到在哪里发帖子,所以就随便找了一块地方实验了一下,不好意思啊


就像这篇,是发错了地方,但是有权限的版主应该先处理,然后进行引导,一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扣分删帖,这是对会员的打击,以后应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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