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湿地使者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easeman 于 2009-3-31 08:02 编辑林湿综字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建设兵团林业局:
自2001年以来,持续开展的湿地使者行动,在唤起社会公众对湿地保护事业的关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湿地使者行动正逐步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志愿者活动。
今年,我办、世界自然基金会及有关部门将继续联合举办湿地使者行动,行动的主题是“从上游到下游,湿地连着你和我”。行动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大学生社团与湿地类型保护区或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保护区)结成对子,大学生社团在保护区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子的主要步骤
(一)保护区提出诸如撰写湿地科普材料、编写景区导游讲解词、清扫环境、导游、环志、观察记录、绘图等适合大学生开展的活动内容。
(二)大学生社团挑选保护区和相关活动,或直接与保护区协商确定活动内容后,制订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主办单位。
(三)主办单位在对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评选后,确定并公布活动结成对子的大学生社团和保护区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各省(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湿地使者行动,认真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保护区提报活动方案。
(二)各保护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项目。在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确保参加湿地使者行动人员的人身安全。活动结束后,要对参加活动的大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打分。
(三)大学生社团在实施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为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协助保护区开展力所能及的工作。要认真遵守保护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保护区同意,不得独立开展活动。
三、主办方将对湿地使者行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社会影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请你们收到文件后,认真组织辖区内保护区填写“湿地使者行动”活动情况反馈表,汇总盖章后于4月25日前传真我办。
活动联系人和电话、传真:
朱书玉 邓侃010-8423933984239013(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湿地使者行动”活动情况反馈表
http://www.shidi.org/sf_3C96F17F23534042B7ED685E75DE08C5_151_sdb.html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彻底官方化了 怎么回事? 今年这个样子…… 1个保护区跟1个社团联合申请?
保护区主动找社团还是社团主动找保护区呢? 额,应该是社团找保护区吧,保护区怎么知道社团想做呢~~ 但起码目前来说只有给各林业部门的通知,还没有给社团的通知。
一个社团与一个保护区的话,同地区的各家社团可要协商好了。 江西有2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还有几个省级保护区,此外还有湿地公园。 呀......快下来吧,急死了。结对的话..还得想好找哪个。 本帖最后由 ciciyangst 于 2009-3-31 20:23 编辑
=http://forum.gsean.org/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20953 7# 王者
呵呵 没有抢的意思 不过也要符合主题的立意就是 9# ciciyangst
江西比较激烈啊! 什么时候碰个头啊 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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