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申明
《认知自然·柳月刊》中《天津卫的夕阳》一文,图片由“天堂的火柴”提供,而非萤火虫的天堂。特此更正! 呵呵。不用这么样吧。 尊重知识产权,虽然是分享,我们还是尊重原创的人,做到这一点,相当于我们赢得尊重,要不然等于砸了自己的牌子.落实到行动上!这样对原创人更加是尊重! 嗯嗯,阿炳,是我的错,所以一定要更正的。尊重阿炳的照片~~辛苦给我传了那么多次~~ 萤火虫的天堂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可以成为下一个网名。呵呵 本帖最后由 披着凉皮的馕 于 2009-4-9 19:32 编辑这个BUG呀。。。 呵呵,是的,作为一个电子刊物,和其他平面媒体一样,出错在所难免,能够面对时好事。支持! 值得嘉奖! 天堂的火柴 是时炳鑫大哥吗?哈哈 好久没见了 又投稿了啊 2# 自然人 哈哈,你是不是投诉啦还是抗议啦?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