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lake 发表于 2009-4-28 22:09 http://forum.gse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的壮丁应该重点培养,多好的!想干活,还不要钱! 对于:“本次大赛要求申请的项目是在2009年6月10日-2010年1月15日之间实施的项目”这个规定。
我们写到:
2009-6-5至2009-8-1:撰写详细执行方案:前期调研、组织分工、日程安排、具体执行方案……
这样写算不算违规啊?
6月10号之前,是详细思考和安排前期计划。 出入几天问题不大,关键是出入较大的,还没有批准的时候他已经结束了,我们还资助他干什么?已经失去了资助的意义了。 很囧的样子哈~~ 额,怎么大家都不看表格的,难道是只看了一个标题就开始写方案吗?呵呵,这样可不好哦~~ 雷人的还不止于此呢,细细看,会发现更多的 野人,预算应该可以允许百分之五的浮动吧。10001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是有些方案没什么内容,还能死撑出10000左右的预算。 野人,预算应该可以允许百分之五的浮动吧。10001可以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是有些方案没什么内容,还能死撑出10000左右的预算。
陌上初薰 发表于 2009-4-30 10:02 http://forum.gse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李黎姐果然好说话 哈哈
我们这边申请的时候那个预算是我做的 没有超出啊 为基金省了钱 可以考虑给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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