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起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自此全面开展。
1994年1月,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开始实施。目前,全国“一助一”结对已超过250万对。
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胡锦涛同志发来贺信。同时,青年志愿者在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5年 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创建工作开始试点。目前,全国已建成多种模式的服务站和服务基地89000多个。
1996年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试点,1998年全面实施,迄今累计选派了15259名志愿者到中西部地区的225个贫困县从事每期半年到两年志愿服务工作。
1997年12月 江泽民同志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亲笔题名。
1998年1月 李鹏、胡锦涛、李岚清同志对“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998年8月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成立,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国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承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的职能。
1999年6月 “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实施。
1999年9月 广东省通过国内第一部青年志愿服务条例。2003年6月,黑龙江省通过第一部志愿服务条例。迄今全国已有5省3市通过志愿服务立法。
2000年1月 江泽民同志对青年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希望你们在新的世纪里继续努力,发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0年5月 中国青年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全面实施。 2001年3月 注册志愿者制度实施,以青年为主体、包括许多中老年人在内的志愿者积极报名注册。
2002年3月 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志愿者,赴老挝从事语言教育、计算机培训、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2002年4月 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全面启动。
2002年5月 志愿服务国际会议在京举行,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170名代表参加会议,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代表中国政府致辞。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
2002年8月 贾庆林同志就北京市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02年12月 启动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2003年2月 “纪念学习雷锋活动四十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李长春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对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了隆重表彰。
2003年4月至6月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各级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动员了1200多万人次的青年志愿者开展为一线医护人员捐赠爱心包、热线咨询、助耕帮困等志愿服务,为夺取抗击非典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3年5月 胡锦涛同志在成都视察期间亲切看望了工作在抗非典第一线的青年志愿者。
2003年6月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面启动。8月,首批6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赴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迄今已有2万多名大学生参与这项计划。曾庆红同志在宁夏人才工作座谈会上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工作作重要指示。黄菊同志就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出重要指示。
2003年12月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王兆国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2004年9月 “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启动。
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 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医疗扶贫万里长征”活动。
2004年11月 温家宝同志在老挝参加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期间亲切接见了中国青年志愿者赴老挝服务队全体成员并发表重要讲话。
2005年2月 中国第一支参与印度洋海啸灾后重建的志愿者队伍———中国青年志愿者赴泰国救援服务队赴泰国普吉岛等地开展水下打捞救援服务。
(摘自2005年3月30日《人民日报》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在中国已经传诵了几千年的名句,时时激励着人们友爱互助、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但目前,相对于过于庞大的人口,中国志愿的数量还远远不够,相关的制度建设也相当缺乏。
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统计目前中国志愿者只占人口总数的7%,而且多为青年和在校大中学生,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的人较少。在美国,这一比例为30%-40%。 目前,多数在中国开展项目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从国外招募志愿者参与他们在中国的活动。
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调查统计,中国约有80多万家县以上的NGO团体,开展活动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国外基金会的资助和志愿者自酬资金两种途径。
目前,中国企业家对环保等志愿活动的捐款较少,全社会对公益团体的实际资金支持不足,许多NGO的公益项目因资金不足而流产。中国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益意识,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中来。
中国的志愿服务还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法规,很多志愿活动不够规范。目前,仅广东、山东等很少省市有相关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人大通过的《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已实施了三年,保障了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发展,完善了其机制。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说,只靠个人的力量不可能使为社会服务成为一种被广泛认可的价值取向,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和制度;共青团中央实行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就是组织化的措施。
据悉,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制度有一定的激励和回报措施。对此,周教授解释,奖励机制是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公民必须承担为社会服务的责任,使志愿服务渐渐成为公民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为,而不仅仅是在思想观念上的动员他们。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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