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fodshen 发表于 2009-12-17 12:46:50

怎么都扯到议事规则了

我真想撞墙……

小尸,就怪你,偏题了……
我再重复一次,是关于对通知的修改意见!

阿尔卑斯 发表于 2009-12-17 12:54:31

额。。。
我错了。。。
松鼠哥,冷静点

波斯 发表于 2009-12-19 14:03:33

哦~
现在再一看~
哎~~~

秦岭·阳阳 发表于 2009-12-19 14:18:52

认真,主动,学习

shuangmian1989 发表于 2011-2-12 20:04:06

小松鼠给我看过,今天特意问了来看,因为很是赞同里面的观点,是那个针对整个志愿者的那些,其实我们都是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的,整个社会的,我们为什么做志愿者,因为我们有很强的奉献精神,有助人为乐的精神,我们愿意去承担那个责任,为什么不曾坚持,因为我们有各种借口来推托,慢慢的变成放弃。在其位,谋其职,放弃就要彻底,责任也要推托干净,免得被人家骂,我们有句土话叫别坐着茅坑不拉屎,你不拉别人还要拉,差不多就是这意思,这是不好听的,好听的就是后继有人,已经不需要自己再去担当那份责任。负不起那份责任当初就不要去扛那个担子,打肿脸来充胖子,给谁看?
这应该也是那次冰川说我工作迟早会被辞退的原因吧!自知说这段话真的不够格,你们不爽就不爽吧!只是希望不爽的同时主动去承担那份责任,走也走得不留遗憾吧!这样拖着被骂是小事,自己心里应该更难受吧!宁愿选择辞职也不要让被老板辞退,这个算是主动,两者之差,自己衡量!

shuangmian1989 发表于 2011-2-12 20:11:36

很喜欢何水的那句把事情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也喜欢小松鼠的认真主动和学习,更记得小朱曾经教我们的做事原则:积极主动加关注。
我不认为你们没有这个能力,只是希望你们能坚持,这也算是做人的基本品德诚信吧!别人信你才给你,你要对得起人家的知遇之恩,没说要你做到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起码也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吧!与其让自己受煎熬,何不把事情做好,了却心头的疙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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