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8-25 10:42:00

8月21日,吉林市环保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牤牛河附近发生化工污染。经吉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发现部分水质呈红色,并伴有少量泡沫。初步检测污染物主要是 二甲基苯胺,造成的污染带长约5公里。
事故发生后,吉林市政府立即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总局、吉林省政府和省环保局有关领导现场指挥调度防控工作。吉林市环保部门与上千名驻地武警、消防官兵昼夜奋战,在距牤牛河入松花江口8公里处筑起一道拦截坝和两道活性炭吸附坝。目前,污染带经吸附坝吸附后已进入松花江,坝下水质呈无色,未检出特征污染物。
据哈尔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于桂云介绍,牤牛河初步检测污染物主要是二甲基苯胺,造成的污染带长约5公里,预计12天左右污染带将抵达松花江哈尔滨段。监测站现每天监测一次松花江水质,随着污染带临近将逐渐加大监测密度。于桂云表示,随着污染带10多天的冲刷,估计到时不会给哈尔滨带来太大的影响。
吉林省政府24日深夜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松花江支流牤牛河水污染事故发生后,经过当地政府的紧张工作,污染带已在进入松花江干流之前在牤牛河被成功拦截吸附。目前,经过11个点位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牤牛河水体内没有特征污染物。
目前,偷排污水的责任人已被警方拘留,吉林市政府已对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公司下达了停产令。

目前,哈市内经过了一阵小的“慌乱”之后,开始恢复平静。比起去年年末的那次,这个只能算是小事情了,毕竟我们都是经过了“大风浪”的人了。只是不知道这颗脆弱的心灵什么时候才能不再经受这样沉重的打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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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kunlvshi 发表于 2006-8-26 10:45:41

中国的法律的悲哀在于有了法律以后方在案头,所谓的普法也是唱戏(我妈是居委会的,所以我看得多了就知道一些).我在业余时间也在普法,普的是法律的一些理念和基本的法律责任。但是,在普法的时候我很心寒,明明是普法有利于民,可是有些部门还要我们支付费用,理由是还替我们所宣传了,他们以为我们在他们那里纂了很多钱似的,但他们不知道我们在普法的时候成本也付出了很多,有盈余是假的。我们是律师,是公司的法律顾问,是高校的教师,普法的成本对于我们来所是我们作为实体回报社会的举动,只是没有直接注册为基金而已。

凤舞天际 发表于 2008-3-24 22:56:48

比起石油,这次算小的了,呵呵。
相关部门反映还是几时的,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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