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ywood 发表于 2006-10-13 09:12:29

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和谐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及基金会共同出资于2006年7月设立的。基金隶属于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并由独立运作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基金的宗旨为:通过对社会创新人才、公益组织和公益行动的关键基金的支持,引发社会公益事业的变革,从而推动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公正。

基金的核心价值为:创新带动变革;
诚信、透明、立足民间;
行动、学习、成长。

基金的工作策略为:内部认购行政费用,外部捐款全部用于支持对象;
对支持对象的关键环节进行基金支持,引发支持对象对社会的贡献;
侧重于对支持对象的外部结果的评估。


基金的具体项目基金内容和支持用途:                        

1、千里马基金:用于支持社会创新家的工作津贴。社会创新家是指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变革,谋求通过新的方法、新的途径来解决社会问题或推动社区发展的人士。
基金申请者:致力于公益行动的个人
基金支持用途:工资或津贴
基金限额:每人每年24000元(贰万肆千元)(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限额会有所调整)
资助期限:最高两年,(可连续申请,也可分成两次申请,每人共两次机会的申请额度不超过48000元)


2、种子基金:用于支持基层民间组织的启动和项目过桥的资金需要。种子基金分为两类:
A、基层民间组织的启动基金
支持范围为:
●基层民间组织设立初期所需要的行政费用
●组织人员工资(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
●项目前期调研和筹备费用
●筹款准备费用
●组织宣传费用
●项目启动费用
●组织人员能力建设费用

启动基金申请者:基层民间组织
基金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
资助期限:最高一年

B、基层民间组织的过桥基金
支持范围为:
●组织一直稳定运作的新旧项目之间由于基金会拨款的原因造成的“空档期”
●由于不可预料的因素造成项目资助中断,需重新筹款而形成的“空档期”
●过桥基金支持以上两种因素形成的“空档期”的行政费用

过桥基金申请者:基层民间组织
基金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
资助期限:最高六个月


基金发送说明:                                       
   
第一次发放时间为:2006年8月7日至9月7日,所有的申请将在受理截止后统一处理。
   基金消息发放时间为不定时,根据基金发放的具体情况而定,每次公布时间为三至四周,逾期将不获受理,特别紧急的情况除外。
基金消息发放的渠道为公民社会中心学员邮件组(上海、广州)及华南NGO邮件组,并通过公民社会中心网站(目前暂未开通)、木棉花开网站及NGO发展交流网公布。

基金申请受理周期:                                       











基金申请联络方式:                                    

任何致力于公益行动或者公益事业发展的个人、公益组织(无论是否法律注册或者何种注册形式)均可根据项目基金的内容和支持用途申请项目基金。任何申请人需根据附件《项目基金申请书内容及格式》填写的申请材料,并向如下人员和地址递交:

基金代理总干事:刘小钢
联络方式:
电话:020-84111551 84111552-17
传真:84111551 84111552-12
电邮:chitning#gmail.com

基金项目主任:彭微风
联络方式:
电话:020-84111551 84111552-20
传真:84111551 84111552-12
邮箱:weifeng#grp.ngo.cn

补充说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申请文件请务必同时发送至刘小钢及彭微风的邮箱。

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06-10-13 10:08:46

好消息呀!
不过学生组织申请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更多的可能需要的是社会团体,或者毕业后想做事情的人。
第一批时间已经过了,有想法的可以等待下一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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