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jian 发表于 2010-9-9 11:56:28

环保与生存和发展,组织该如何来平衡?

作为NGO组织的决策者,当面对一个可以挣到很多钱又可能违背组织的环保理念和初衷的活动时,你将如何做出选择?
一个人完全可以为了生存与发展做出违背自己初衷和良知的事,有时甚至还可以得到道德和法律上的宽恕和谅解,比如刑法上有规定,对于为生活所迫偶然窃取少量财物的,不认定为犯罪行为。而政府和企业也经常以为了GDP和业绩增长为理由为自己损害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开脱。
但是对于一个环保NGO来说,是否也有理由进行这样的“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呢?

水猩 发表于 2010-9-9 12:21:51

这个真的很难说啊。有的组织做到了,有的组织……不过现在我们还处于学习阶段,没有进入NGO不好瞎评价,我曾经说过。大学里的社团有这点好处,不缺钱,至少是缺钱不至于要命。我们可以选择做或者不做。而NGO……有时真的很无奈。估计许多组织都面临这样的问题。

雨峰 发表于 2010-9-9 15:15:55

先吃饭,在理想

guanjian 发表于 2010-9-9 15:52:08

先吃饭,在理想
雨峰 发表于 2010-9-9 15:15 http://forum.gse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但是风险极大。一旦被“好事者”曝光,就将承担巨大的舆论压力,而且还是辩无可辩,任何解释都是越抹越黑,为什么?就因为你是环保NGO。
所以,NGO还是要坚持自己的本性,抵住金钱的诱惑,若非万不得已,请不要轻易逾越这条底线。

holywood 发表于 2010-9-9 16:02:15

挣钱可以,环保底线不能破

雨峰 发表于 2010-9-9 16:55:06

看野牦牛队,看纪录片《平衡》

guanjian 发表于 2010-9-9 17:53:39

看野牦牛队,看纪录片《平衡》
雨峰 发表于 2010-9-9 16:55 http://forum.gse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那只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首先当时的状况并不为人所知,而野牦牛队进入公众视野时索南达杰已死,按中国的历史传统及法律规定,死者长已矣,死者生前的任何行为都不再追究,而野牦牛队解散后其残余成员并未逃脱法律的追究(事实情况是确有八名成员被依法逮捕)。
所以我说若非万不得已,不能逾越这条底线,一旦底线被突破,无论你是做了天大的好事,也还是摆脱不了舆论和法律的追究,人们早晚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可是,环保的“底线”是什么,所谓“万不得已”又是什么?
当年野牦牛队,其生存之艰难我们都不陌生,但他们从未动过出卖缴获的价值不菲的羊皮改善生活状况的念头,即便是“迫不得已”的那一次,也是为了购买汽油,坚持巡山。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而现在我们心中所坚持的底线是什么,我们能为之承受的底线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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