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公约出炉
据: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16日南昌讯(记者 许嘉 报道)
16日上午,2010年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上,沿鄱阳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鄱阳湖自然保护区相关负责人签署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公约》(下称“公约”),这是江西省首次以联合公约的形式确立对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的保护。
“公约”要求,各县乡领导干部带头不食用候鸟,不用候鸟作为走亲访友的礼物;“公约”还明确指出,沿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对下属沿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定候鸟和湿地保护责任区域,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并把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附: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公约(全文)
鄱阳湖不但是江西人民的“母亲湖”,还是野生动物的“安全绿洲”和“候鸟乐园”。为了更好的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沿湖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共同致力于保护好鄱阳湖区的候鸟和湿地,并履行如下联合保护公约:
一、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湿地、保护鸟类的积极性;
二、对下属沿湖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定候鸟和湿地保护责任区域,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并把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三、不破坏湿地环境,不毒杀、网捕、轰赶候鸟;县乡领导带头不食用候鸟,不用候鸟作为走亲访友的礼物;
四、在候鸟越冬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越冬候鸟的行为和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破坏湿地的行为,确保候鸟越冬安全;
五、联合开展湿地和候鸟的监测调查工作,摸清家底,为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对外发布辖区内候鸟越冬分布信息;
七、共同做好野生水鸟禽流感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八、对在保护湿地环境和水禽候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鄱阳湖的經濟開發和規劃,是不是也在同步進行! 多少有些官方文件的感觉,但是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属地管理”是无奈还是变向相互推脱,会让更多的鸟儿得到保护还是会让更多的鸟儿倒在迁徙途中? 不可知,不可知 唉~~最可怜的还是那些鸟儿~~ 待跟进~~鄱阳湖经济开发区南昌这边喊得是震天响~ 需要我们更加努力! 官方的东西,在鄱阳湖有些执行的好的地区,还是有用的~ 引用第7楼圆圈圈于2010-11-30 08:43发表的 回 2楼(黄震) 的帖子 :
官方的东西,在鄱阳湖有些执行的好的地区,还是有用的~ images/back.gif
这个表示赞同的 引用第7楼圆圈圈于2010-11-30 08:43发表的 回 2楼(黄震) 的帖子 :
官方的东西,在鄱阳湖有些执行的好的地区,还是有用的~ images/back.gif
执行力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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