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改装变“私家车”
公共自行车改装变“私家车”http://www.gd.xinhuanet.com | 来源: 南方新闻网 | 时间: 2010-12-09 11:01 | 收藏本文
为鼓励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禅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市民借车后如把车辆丢失,只需将之前交的200元押金作为赔偿金即可。正是如此,让部分怀有“歪念”的人钻了空子:他们主动“舍弃”押金,直接把价值四五百元的公共自行车骑了回家,占为己有。对此,有市民建议应该加强管理,提高赔偿额度。而管理方回应称,今后发现恶意侵占车辆行为,将报警处理。
记者调查:
自行车订购价高过赔偿金
“这种情况确实有发生。”桂城公共自行车天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负责人提到,一次,工作人员发现一辆车被租后长时间没有还车,于是便致电租车人询问情况。让人苦笑不得的是,该租车人很直接地说,车在他手上,不打算还了,因为210元(200元押金加10元预存租车费用)“换”一辆自行车“很划算”。禅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类似的情况禅城也有发生。对此,两位负责人均表示无奈。
据了解,桂城的公共自行车是“飞鸽牌”,每辆订购价格为400多元,而禅城公共自行车为“永久牌”,单价为500多元。两种车的价格均包括了车头软锁和锁头(车头锁入锁止器的突出部分),其中车头软锁的价格在80元左右。而记者在禅桂两地自行车销售店调查发现,市面上普通自行车的价格在250~370元之间,均高过200元押金。
市民建议:
建信用记录或要求按价赔偿
“如果个个都这样做,而管理部门又没相应措施,那些车不是很快就没了吗?”住在禅城澜石的市民张晓说,按照规定,市民丢车后只需赔偿押金200元就行了,此举本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使用自行车,但没想到有人钻这个空子。为此,她建议,对于将公共自行车占为己有的人应该要他们按价赔偿。
桂城市民杜姨也表示,故意侵占或丢失自行车,都会对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造成损失,应该有一定的处罚措施。“建议租车也像银行一样设个信用记录,故意占着车辆不还,建议管理公司不能让这个身份证再办卡。如果是不小心丢了车,可以提高押金的额度,比如升至300元或者更高。”
部门回应:
恶意侵占车辆将报警处理
对于市民的建议,桂城天政城市管理运营公司总经理陈耀均认为尽管好,却暂时无法实施,“价格的调整需要由物价部门批复,我们不能随意调价。”但对一些恶意侵占车辆的行为,将会根据登记办理时的身份证报警处理,同时,将这些人拉入“黑名单”,不允许他们再办卡。
至于赔偿问题,陈耀均表示,目前就是把失车者的200元押金作为赔偿,但在系统逐渐完善后,会根据车辆在使用后的折价来进行赔偿,“因为车辆的损耗程度不一样,赔偿的金额也会不一样。这样对消费者更公平。”
而禅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在这一方面将会向杭州学习,不定期派人在街面巡查,如果发现此类车辆将会没收并报警处理。同时,还将加强管理,一旦发现有人长时间内不还车将开展调查,尽量避免失车情况发生。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如市民发现此类可疑车辆,也可拨打热线电话举报。(佛山日报 记者 廖武智、阳桦) 好东西好品种
生在这块水土 ,就变味了 国人的劣根性……
学校也有公用伞,不过可能因为是学生,情况比外面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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