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 发表于 2011-3-6 23:30:57

两种哲学观点

一、绝对主义说:你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权利,你不能有死刑。

二、结果主义说:取走他的生命可以给更多的人带来安全,一命换一百命。

第一个例子:
   火车,刹车已坏,两条岔道,一条岔道上有五个人,另一条岔道上一个人。
你如何选择?

第二个:
   你站在天桥上看着那辆火车,旁边有个胖子,如果我把胖子推下去堵住车,六个人都可以不死,但是得牺牲胖子。

第三个:
五个人奄奄一息在病房,你是医生,里面一个是重伤,五个轻伤,你是一名外科医生.如果你专注于重伤者则另外四个人都会死,如果我专注于轻伤者,重伤者会死。
你如何选择?

第四个:孤船,四个人,一人奄奄一息,20天没有食物了。 你是选择抽签决定生死,还是杀死奄奄一息的人,最后以得救?而且,奄奄一息者是个孤儿,另外三个人有家庭.


   

shuangmian1989 发表于 2011-3-6 23:56:32

第一个例子
火车不是高架桥,人是可以站在铁轨外面的吧!那么大的东西来了,不会走,除非是聋子。要是是聋子就走那五个人的,因为不可能五个都是吧!要是都是就不晓得了!

第二个例子
既然胖子可以的话,旁边随便个什么都可以,要是没有,就算了,谁叫你没事跑铁轨上。
突然觉得铁轨那个岔路那个交叉点,我要是不变方向,它会不会停下来?

第三个例子
医院只有一个医生吗?送其他的医院,比等死好!救好一个轻的,要他帮忙救其他轻的,以此类推,轻的就不会有那么多事,可以放心救重的!轻伤没那么容易挂吧!

第四个例子
既然大家都没得吃的,他又不会抢你吃的,为什么一定要杀了人家呢?听天由命吧!做些事情让人可以来救你们的!如果今天那三个杀了那一个,后天就是那三个互相残杀,结果就是都挂了!本性使然!

只是想说事情会有解决方法的,不要钻死胡同!今天你昧着良心做了这些事情,明天还不是会被折磨而死!何必呢?还不如什么都别做!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7 00:02:33

第一个 不动 原来怎么样就怎么样
第二个 胖子无辜
第三个 我救长的漂亮的
第四个 好吧,吃我吧

ajina 发表于 2011-3-8 09:06:07

顶顶

呵呵

wuwaisheng 发表于 2011-3-12 19: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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