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12 21:52:40

你更新下帖子说下已经入选的都有谁吧

li+ 发表于 2011-3-13 09:35:31

你是在表态要参加吗?

li+ 发表于 2011-3-13 09:49:13

既然是有人对于奖项的结果提出异议就要去回应,这是对提出异议的会员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这次活动的尊重。
至于你说的改过来,怎么改?谁说了算?要有一个程序来解决,不是摸几个人一拍板事情就“定性”了。济溪论坛这几年以来出现过好几次关于论坛管理团队管理行为的争议。但是每次都没启动仲裁程序,要么不了了之、要么某权威一手解决。
济溪(当然是指论坛而非实体)是大家的,广大溪友什么样,济溪就什么样,广大溪友对于别人没有尊重,那么济溪就会对某一个溪友不尊重;溪友们不要求公平,那么济溪上就会出现有人用私权甚至压制别人言论;溪友们已经对于滥发广告见惯不惯,那济溪就会是一个充斥着广告的论坛。
本人希望藉此唤起大家对于论坛管理行为及其背后的投诉、仲裁制度的了解,利用规则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论坛管理团队也应重视规则,重视溪友的诉求,建设好论坛。

li+ 发表于 2011-3-13 09:49:45

已经更新

Turin 发表于 2011-3-13 10:39:39

围观~~

guanjian 发表于 2011-3-13 11:51:43

彭宇案的结果告诉我们,一次不公正的裁决,其后果不亚于十次犯罪。

散、漫 发表于 2011-3-13 12:54:25

难道不可以?

li+ 发表于 2011-3-13 17:44:38

引用第47楼散、漫于2011-03-13 12:54发表的 回 42楼(li+) 的帖子 :
难道不可以? images/back.gif


当然可以,和你确认一下而已

散、漫 发表于 2011-3-13 20:29:46

这个啊,嘿嘿!!!

dareen 发表于 2011-3-14 14:43:43

俺来旁观一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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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组织对济溪论坛2010年年度大奖“灌水天才奖”仲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