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木 发表于 2011-3-16 23:06:26

呃,你知道,我说的不是有关法律这一类的东西。

法律也不是死的。法律在修订,说明法律也可能有错误。

囚木 发表于 2011-3-16 23:06:47

我有骂过你?

我骂过谁

无止境 发表于 2011-3-16 23:18:33

思想可以容
行为却不可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17 00:42:23

我羡慕里面的猴子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17 00:43:39

有些规矩是用来违反的
你是君子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17 00:44:26

最后一句话好
对错不争
自己做说明至少自己没错
谁说两个人不能同时是对的

guanjian 发表于 2011-3-17 08:52:36

法律法规是需要变动,但现行的法规同样需要遵守。就拿纯表情帖来说吧,我知道很多新人都反对,但是现在论坛的规定就是不准发纯表情帖,那你就得遵守,除非下次修订版规时一半以上的人同意不再限制纯表情帖。对于版规的其他条文也是一样。
不是有人说我们“装”嘛,正因为“乱”,才有“治”的必要。我们几个图个啥,是为了我们还是为了大家?过几天版主一换届我们几个可能都要闪人,等我们走了,济溪乱不乱影响到我们啥了?

被封印的左手 发表于 2011-3-17 17:22:31

希望你们能晚点走

飞羽中强 发表于 2011-3-17 18:42:19

不是骂……

囚木 发表于 2011-3-17 18:54:06

自己做,自己有错,做了就知道,其他人有错,做完了,他们自然就知道。争那么多,做都做完了
争个毛线,对吧

谁说两个人不能同时是对的——————所以我觉得,不是那么绝对,又不是数学上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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