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枫 发表于 2011-4-29 13:10:16

你要对你自己说的话 负责任
我发没发帖 论坛管理有记录
你有意见可以向论坛提出质疑查询 我的登录记录和发帖记录
或者弹劾我的职务,我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没有证据的污蔑,我是不会认同的

砖头 发表于 2011-4-29 23:30:16

意在言外,你要咬文嚼字我也没办法。
起码我认为的总版应该营造氛围,鼓励大家参与讨论上。
但没动作

guanjian在做事,存在些问题,他在风口浪尖,你却~~~

爛漫山花 发表于 2011-4-30 00:44:03

引用第41楼砖头于2011-04-29 23:30发表的 回 40楼(伊枫) 的帖子 :
意在言外,你要咬文嚼字我也没办法。
起码我认为的总版应该营造氛围,鼓励大家参与讨论上。
但没动作

guanjian在做事,存在些问题,他在风口浪尖,你却~~~
....... images/back.gif



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

砖头 发表于 2011-4-30 01:05:12

或许我过了

没共识啊没共识

砖头 发表于 2011-4-30 01:55:26

得罪不得啊得罪不得
伤不起啊伤不起

秦八 发表于 2011-4-30 16:28:35

此帖已被屏蔽。

伊枫 发表于 2011-4-30 18:30:29

有话就明说 不用这么遮遮掩掩我做的不对的地方 我会承认
关键确实在风口浪尖因为有人在煽风点火

砖头 发表于 2011-4-30 19:30:40

看来我拍对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人呐人

吹走眼中的沙 发表于 2011-4-30 22:53:37

这个帖子也是水贴,对于论坛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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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在三火遭遇强权下的暴力时,我站在三火的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