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野人 发表于 2011-4-29 12:46:18

引用第9楼li+于2011-04-29 12:45发表的 :
从来没有听过禁言之后有管理员担保就可以解除并“暂缓执行”的规矩,肯怕又是造出来的吧 http://forum.gsean.org/images/back.gif



http://www.ttplay8.cn/Article/UploadFiles/200907/20090711201327615.gif

吹走眼中的沙 发表于 2011-4-29 12:47:40

我可以被继续禁言,这个缓解解禁没有意义!
我的诉求很简单:
一个论坛的会员发贴只要不是色情、反动、广告等危害论坛安全的信息就不能被删除!
一个论坛会员不能被要求、强制什么不能发(以上危害论坛安全的信息除外)、什么可以发!需要一个自由、开放的环境!

至于其他版规、论坛管理团队的工作方向、内容等我没有诉求!

guanjian 发表于 2011-4-29 12:51:49

本网站注册协议里有遵守论坛相关制度一条,制度你可以反对,我只要你遵守,不愿遵守的可以不来

吹走眼中的沙 发表于 2011-4-29 12:52:32

再一个:“发表纯表情帖,违反论坛规则”,
我继续抗议:发表纯表情帖,没有违反论坛规则,支持发表纯表情帖的会员权利;
或者说这个论坛规则本身是错误的

爛漫山花 发表于 2011-4-29 12:53:02

已经宣判,今天不杀,改日再杀!

guanjian 发表于 2011-4-29 12:54:32

发表纯表情帖算不算违反论坛规则,去问问以前的版主还有制定规则的人去吧,那些人都是你的老熟人吧,何况你就是那个年代过来的

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11-4-29 13:00:45

刚开始注册的时候,我看了发表情帖会被禁言等等!
然后很小心的看帖发帖,
生怕有一天我被禁言了!
试问,何必呢?

砖头 发表于 2011-4-29 13:02:01

从上次松鼠冰川事件过来的话。支持guanjian。但要除去此事以论坛开始往后论的话,支持三火。而且对上次事件默认的规则,我也不认同

吹走眼中的沙 发表于 2011-4-29 13:04:08

引用第12楼guanjian于2011-04-29 12:51发表的:
本网站注册协议里有遵守论坛相关制度一条,制度你可以反对,我只要你遵守,不愿遵守的可以不来 images/back.gif


1、建议guanjian 以后在代表论坛管理团队发言时不要加个人色彩,例如这个回复:“我只要你遵守,不愿遵守的可以不来”,这个“我”代表是你个人,我不说什么了,我对评价个人没有兴趣,如果是代表论坛管理团队,那作为一个会员希望不要有这样强权的色彩!
2、如果有这样的明确制度,那我现在就是在质疑这个制度,而且要挑战、改变这个制度,每个人有质疑甚至挑战不合理制度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济溪的会员没有了这个权利和义务。请明确告知,我会以后不来,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理解支持。

mars厦大绿野 发表于 2011-4-29 13:06:38

吹走眼中的沙和长安野人都是济溪的老老老会员,我觉得对他们禁言不妥(纯属个人观点),只是因为发表情帖就被禁言,太伤感情了。也许guanjian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处理结果本人不同意,虽然偶也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会员,人微言轻,但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当年我做环保的时候,三火和野人已经在环保界做得挺好的了,而且野人还是济溪的创始人之一吧?这么做实在有点太伤人感情了,一个老溪友走了就少一个,济溪现在还活跃的老会员还有多少?

我偶尔也会发发表情帖,但是,就是三火说的,发表情不是随便发一发,也都是有经过考虑,哪个表情符合自己当时的观点或情感的。
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论坛有禁止发表情帖的,微博或某些主页的粉丝发的SF更多,这是不是也得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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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对关于吹走眼中的沙和长安野人禁言三日处分暂缓执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