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们是学生。。。
而他们。。。 无奈。 行动之前,先找法律武器~再请求相关部门帮助~三个利益代表者协商~
我们要做的,只有坚持~ 这个我们不是没有想过。只是你应该看看,林业局或野保局的工作人员会不清楚相关的法律吗?他们摆明了就是。。。.太理解汪永晨说那句“中国环境保护不是没有法,只是这些法都不怎么起作用”时的心情了。。。 据我们了解,国内还是有保护救治苍鹰的民间组织的。如果……
“其实几级保护动物什么滴,就是说来让人觉得他很重要或者很可怜的吧”。。。我觉得,要是没有某些人自以为是却又愚蠢之至的照顾,“每天的看望、陪伴、聊天、抚摸和喂食物”,估计他们的悲剧会减少很多。必要的救治是必须的,但他们应该回到自己的家园,就像我们不喜欢被剥夺重返家园的权利一样。他们不能离开,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不能因为他失去了离开的能力就说那些人的做法是正确的。以前看法律节目时,看到一些被拐卖到深山的女子,面对几年后寻来的警察和亲人,嚎啕大哭却不能离开,因为有他们放不下的子女在那里。面对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还能说“为什么要离开呢”,还能觉得这种情形是可以容忍的吗? 我们和民间的苍鹰保护组织取得联系可行吗?把它们交给他们可能更好一点,就不知道他们具体做什么的,哎呀,我发现在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呀? 多多参与环保交流,尝试不同的实践途径,或许就会找到你想找的~
呃,貌似我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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