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显示,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57.05分,环保行为得分为55.17分。这表明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水平不高,环保参与度相对较低。
令人玩味的是,此次调查显示,有82%的人“谈食色变”,81%的人“饮水思危”,73%的人对空气污染“忍气吞声”。既然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那为什么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都不及格呢?
首先,地方政府法治意识淡薄,公众对治理污染失去信心。近年,各地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稍严重的事故,几乎每次都由国家环保总局官员出面发话,下面才会启动相关问责机制,对公众有个交代。否则,地方政府就可能以“确保和谐”为理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试想,在地方政府不把环保相关法规当回事的前提下,公众除了“谈食色变”或“忍气吞声”外,哪有那么多时间与精力来增强“环保意识”并拿出具体的“环保行动”来?
其次,在与某些利益集团的博弈中,民间力量处于劣势地位。在各地如火如荼的招商引资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不少污染型企业被“引”进了开发区或科技园。一旦附近居民到环保部门投诉这些污染大户,或欲与之对簿公堂,地方官员的屁股大多会暗中坐到投资商一边:有的貌似公正地让投资商“破财消灾”,象征性地给点补偿;有的干脆命令当地法院不得受理这方面的诉状,结果弄得群众深受其害,告状无门。在行政权力与外来资本结盟的情况下,即使是数十户居民联名举报一家污染企业,在通常情况下也未必能如愿以偿。特别是在弄清楚某些利益集团为地方官员“赚”足了政绩的内幕之后,公众的“环保意识”还剩几何?谁还敢有什么“环保行为”?
所以看来,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行为”之所以都不及格,某些地方官员的不作为是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与其说公众必须提高环保意识,并在这方面有所行动,倒不如要求地方官员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别把公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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